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新丰县妇联红枫家庭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1-09-28 17:56:51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新丰县妇联红枫家庭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参照有关规定,现将维度评价结果及面试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按维度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6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详见《新丰县妇联红枫家庭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人员维度评价结果》(附件1)。

  《新丰县妇联红枫家庭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人员维度评价结果》公示时间为2021年9月28日-9月30日。公示期间,如对考生面试资格和维度评价结果有异议,请向新丰县妇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51-2253473。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00开始。

  2.面试地点:新丰县丰城街道公园内6号,县政府会议中心二楼。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形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证件要求

  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未携带证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纪律

  1.考生必须于面试当日早上9:15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考场候考室报到,9:20时未能进入候考室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9:30开始封闭抽签。请考生认真细读《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考生须知》(附件2)。

  2.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参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总成绩= 维度评价得分×100%+面试成绩×80%,综合得出考生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维度评价得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维度评价得分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按1:1的比例,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 公众信息网公示。

  七、体检、考察、签订用工合同

  1.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妇联组织考察。考察中,将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相关情况。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签订用工合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手续。

  八、线下面试防疫要求

  考试防疫要求详见《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3),考生报到时需提交《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及《健康调查登记表》(附件5)。

  附件1.新丰县妇联红枫家庭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人员维度评价结果.xlsx

  附件2.考生面试流程图及面试考生须知.doc.doc

  附件3.考生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4.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5.健康调查登记表.xls

  新丰县妇女联合会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