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5日新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二次会议通过)
新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新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纲要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三五”时期,面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形势,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生态富民立县”发展定位,突出问题导向、补齐民生短板、推动高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基本完成。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中仍然面临经济总量偏小、产业发展不充分、城镇化水平较低、社会事业短板较多等困难和问题。对此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县政府提出的新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体现了县委的建议精神,提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远景目标和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总体安排切实可行,建议批准县政府提出的《关于新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为确保完成《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明确目标定位,竭尽所能加快发展。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韶关绿色高质量发展融湾先行区,发挥优势激发潜能,实施生态富民、融湾先行、绿色新崛起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缩小与全国全省全市的差距。
二、推动融入“双区”建设,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实行更高水平开放,不断拓展发展空间,畅通内外双循环,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立足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和产业特色,大力发展实体经济,重点推进稀土产业、广汽项目、万洋众创城等项目建设,延伸项目的产业链,不断发展壮大全县经济总量。
三、充分发挥生态优势,促进资源资产价值化。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综合治理,筑牢粤北生态屏障,守护好新丰的绿水青山。坚持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着力构建现代化生态产业体系,持续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促进生产生活方式全面绿色转型,发挥生态资源优势,探索推进土地、水、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促进资源资产价值化。
四、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融合。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专项债、涉农资金等,持续推进县城扩容提质,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备、高颜值、高品质的现代化县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和文明成果共享。
五、统筹民生事业发展,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民生事业的投入,促进教育、卫生等民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社会安定和谐,推动宜居新丰、平安新丰、法治新丰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六、加强要素保障,确保《规划纲要》全面实施。坚持规划的统一性和系统性,加强统筹协调,着力加强年度计划、专项规划与发展规划的衔接,全面落实纲要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落实要素保障,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加强跟踪监督、动态监测和评估考核,确保纲要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努力把蓝图变为现实、把愿景变为实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