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美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新组干〔2019〕14号
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
县委决定:
林美容同志任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保留原职级),免去其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职务;
罗发辉同志任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保留原职级),免去其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专职副书记职务;
余晋新同志任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正科待遇(按副科级领导职务管理),免去其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陈良加同志任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副科职级,免去其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专职委员职务;
赖国珠同志任中共新丰县委政法委员会副科职级,其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科职级自然免除。
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