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赖祯昕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新府〔2016〕80号
各镇(街)政府(办事处),县直(含市属)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新丰县人大常委会新常〔2016〕52号文通知,经2016年12月28日新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
赖祯昕同志为 办公室主任;
陈光辉同志为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会清同志为新丰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卢其祥同志为新丰县教育局局长;
胡伟民同志为新丰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刘 洪同志为新丰县公安局局长;
罗哲行同志为新丰县监察局局长;
刘祥铁同志为新丰县民政局局长;
彭富山同志为新丰县司法局局长;
林继开同志为新丰县财政局局长;
冯志东同志为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陈志苗同志为新丰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何先胜同志为新丰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廖 剑同志为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朱卫斌同志为新丰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陈赞东同志为新丰县水务局局长;
莫北海同志为新丰县农业局局长;
吴庆东同志为新丰县林业局局长;
易必恒同志为新丰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周美秀同志为新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江继生同志为新丰县审计局局长;
龙怀清同志为新丰县统计局局长;
胡可居同志为新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余国宇同志为新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胡海峰同志为新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