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展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新组干[2016]48号
各镇(街)党(工)委、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
接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韶组干[2016]283号)文件通知,市委同意:
王展渊同志任中共新丰县委员会委员、常委,中共新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书记;
刘国洪同志任中共新丰县委员会委员、常委;
廖功文同志任中共新丰县委员会委员、常委;
李芳足同志任中共新丰县委员会委员、常委;
免去林小龙同志中共新丰县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谢林茂同志中共新丰县委员会常委、委员,中共新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