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 党组:
县委同意提名:
雷彩霞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国梁同志任县丰江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延同志任县丰江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建明同志任县林业资源综合管护大队(流动巡查站)大队长(站长)(试用期一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并将结果报县委。
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