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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温则堂等同志职务任免意见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5-03-25 09:19:03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中共 党组:

县委同意提名:

温则堂同志任县产业转移基地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免去其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县中小企业局局长职务;

赖宏健同志任县水务局副局长,免去其县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黄鸿海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陈罗女同志任县供销合作联社副主任,免去其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赵继山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黄伟强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免去其县公安局丰城派出所所长职务;

潘朝阳同志任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苏章嘉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欧阳敢丰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免去其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陈子筹同志任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会清同志任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局长,免去其县产业转移基地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免去刘一敏同志县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地震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石桂同志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中毅同志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志豪同志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并将结果报县委。

 

 

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

2015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