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育等同志职务任免意见的通知
中共
党组:
县委同意提名:
李育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朱雄欣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
陈小浪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陈春花同志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陈春娴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潘希景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美玲同志任县人才管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罗文鑫同志县人才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并将结果报县委。
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