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组干【2011】3号
关于潘启迪同志职级待遇的通知
各镇(街)党(工)委、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党组织:
接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韶组干[2010]446号文件,市委同意:
潘启迪同志享受正处级干部待遇。
中共新丰县委组织部
201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