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含市属)各单位:
根据新丰县人大常委会新常〔2021〕13号文通知,经2021年5月28日新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陈征明同志为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连卫同志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中共 党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