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人事信息 > 人事任免
中共 党组关于陈征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6-01 09:51:13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含市属)各单位:

  根据新丰县人大常委会新常〔2021〕13号文通知,经2021年5月28日新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决定:

  陈征明同志为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免去连卫同志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中共 党组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