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上午,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有关人事任命事项,补选市十五届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有昌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侯新祥同志为 副县长、代理县长。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补选侯新祥为市十五届人大代表,选举结果将报市人大常委会确认。
叶有昌为侯新祥颁发任命书。侯新祥向宪法庄严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