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8月29日下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听取和审议环保、财政预算、审计等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叶有昌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刘国洪及县法检“两长”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新丰县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新丰县财政决算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新丰县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上半年新丰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新丰县2023年上半年债务管理情况报告》等,并对有关报告作出初审意见。
会议听取分组讨论情况,对《新丰县生态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新丰县2022年县级决算的决议(草案),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彭俊同志辞去 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夯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科学安排在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等领域,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要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工作和政府债务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水平。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推动经济运行持续向好,助推城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