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丰县检察院组织开展“乡镇农家乐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监督活动,以公益诉讼守好安全前端的职责使命,为乡镇农家乐的安全有序发展扣上重要一环,为群众吃得安全安心把好重要一关。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新丰县检察院迅速响应部署,积极对县内涉安全生产的燃气、建筑施工、矿山等多个领域和行业展开调研摸排。在对燃气安全领域调查过程中,发现多家乡镇农家乐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燃气设备使用不规范、报警装置缺失、经营者安全意识不强等问题,相关部门对乡镇农家乐监管亦存在一定的盲区。为推进农家乐规范使用燃气,提升农家乐经营安全系数,新丰县检察院开展了乡镇农家乐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监督活动,以公益诉讼检察履职的小切口,守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民生。 为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预期实效与时效,新丰县检察院借助和使用大数据助力办案更高效,通过向市场监管部门调取农家乐经营数据,迅速掌握全县农家乐经营者的数量、规模及经营状况,并通过随机抽取检查的方式,分组分批到各乡镇的农家乐进行现场调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台账,对存在的燃气管道私接“三通”、使用的燃气胶管超过两米、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问题情形进行分类汇总,为后续监督工作的开展形成扎实的佐证依据。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两个乡镇的有效线索4条,立案1件。
对相关线索调查核实后,办案组多次走访燃气主管部门了解我县燃气供应、使用及日常的监管履职等情况,并就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燃气主管部门进行沟通磋商,主动了解在燃气监管过程中的堵点痛点,并围绕乡镇农家乐点多面广监管难的问题进行探讨,共同为问题的解决提出可行性强的意见。如针对农家乐经营信息掌握不全面、不及时的问题,可以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农家乐申请餐饮经营资质同步抄送机制及事前提示机制,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将关口前移到办理经营许可的前端。在详细的调查和充分的沟通基础上,新丰县检察院依法向县燃气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燃气主管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农家乐进行规范化处理,并建议举一反三,对本辖区内的其他餐饮经营者展开排查,排查一处、整改一处,切实箍紧燃气安全的阀门。检察建议得到了县燃气主管部门的积极回应。
检察建议在农家乐燃气安全领域产生了怎样的“反响”?近期,这些问题陆续有了“回音”:燃气主管部门单位高度重视,达成监管共识,迅速牵头组建专班到各乡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行动,指导存在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落实整改。强化部门联动,将行动中发现的“气液双相”气瓶情况线索情况向有关监管部门移送,延伸监管效果;联合多部门分批对全县824家餐饮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培训率达100%,切实筑牢经营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促使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召开安全工作调度会,在市场监管、各镇推动构建农家乐等餐饮业设立事前提示机制及申请餐饮经营资质定期同步抄送机制,通过多部门多管齐下发力,使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得到有效、长效解决。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接下来,新丰县检察院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强化底线思维,以抓前端、治未病的预防性司法理念,深查各领域排查安全生产风险隐患,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