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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关爱老人,公证上门情暖乡村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17 10:42:59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随着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公证的社会需求也越来越多,公证在群众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近年来,县公证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改进服务措施,优化服务模式,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切实做到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

  近日,钟先生来到县公证处咨询公证业务,称其胞弟去世后在银行遗留有一笔存款,银行要求其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才能取款。但其母亲罗某作为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因年纪较大且行动不便,无法亲自前来县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故钟先生向县公证处申请提供上门服务,以解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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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于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公证人员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为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并于6月16日上午来到当事人罗某家中,耐心细致地与老人进行沟通。

  经公证人员谈话沟通了解,尽管老人已年近八旬,但头脑清醒,意思表示清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办理公证的有关规定。公证人员在确认当事人罗某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符合《民法典》和《公证程序规则》中有关办理法定继承要求后,详细地为老人解读法律文书的内容及公证的权利义务,询问老人的真实想法,并向其解释了办理《法定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后果。在确定老人的真实意愿之后,公证人员立即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制作谈话笔录,待当事人确认后,由其盖签名并捺指印,从而确保公证上门服务标准不减、程序不减、质量不减,依法依规为老人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我们将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公证服务需求,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的问题,不断强化服务举措,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用公证服务浸润基层最小细胞,为基层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县公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