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评审是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项目建设、提升项目质量的关键环节。今年以来,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县委“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部署,坚持以制度创新为导向、以提高服务质量为要务、以规范操作为着眼点,通过实施“三项举措”,有力促进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提质增效。
优化工作流程,促投资评审“提速”。重新修订《新丰县财政局投资评审工作指引》,优化评审申报程序和工作流程,严格执行评审时限,压缩评审委托及批复环节办理时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在项目资料齐备的情况下,常规性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出具评审报告时间分别被压缩到10、20个工作日内。对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快”评审,坚持7个工作日内出具初步结论并反馈建设单位。全力保障特殊及应急项目评审需求,快速度高质量出具初审报告,确保不因评审工作不到位而影响项目进度。同时,探索实施“容缺”审批,允许送审单位先送审部分资料,加快资料传递速度,打通项目落地建设“最后一米”。
狠抓机制建设,助投资评审“保质”。聚焦以往投资评审领域的痛点堵点问题,以体制机制为切入点,力争“小切口推动大变化”。结合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评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财政投资项目评审范围、项目实施各阶段、EPC建设工程、项目送审材料等方面明确详细具体的规定,并建全完善建设项目送审台账,将282个项目列入送审清单,涉及金额超16亿元。同时秉持“不唯减、不唯增、只唯实”的评审理念,大力削减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严控财政投资预算,统筹更多财力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截至10月底,累计审减金额6642万元,审减率4.07%。
规范机构运转,为投资评审“增效”。为确保审核项目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县财政局恪守“客观、公正、审慎”评审原则,坚决把好评审机构“最后一道关”。相继制定《新丰县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审核实施细则》和《新丰县财政局投资评审协作中介机构复审复核工作实施方案》,明确10家评审机构和2家复审机构,并细化投资评审复审中介机构库建立、任务分配方式、评审质量控制、评审结果考核及追责问责等重点内容。通过打好一整套项目投资评审“组合拳”,有力调动项目单位、评审中心、评审复审机构的积极性,使得整体评审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公正有序。
接下来,县财政局将认真做好相关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持续跟踪政策措设落地成效,并加大政府投资项目财政支出监管力度,深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每一分财政资金都用在“刀刃上”,以实际行动为我县打造“韶关融湾先行区、优先发展桥头堡”贡献财政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