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是森林资源的瑰宝,是自然界和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是不可再生的活文物和绿色古董。2022年9月以来,新丰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部署开展了“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走访排查,古树信息“底数清”。
通过与林业、住管等部门和各镇(街)对接,准确掌握全县古树名木数量、属地、责任管辖等情况。在摸清古树的底数后,县检察院组织干警集中时间,分组深入各镇、村进行实地调查,全面排查古树名木保护现状及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共发现存在未标明保护范围、树旁垃圾杂物堆积、存在违建等各类影响古树保护成效的问题34处。结合现场调查结果,建立问题台账,详细记录其生长、保护状况等信息,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保护公益,问题治理“精准化”
对前期摸排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评估,对符合立案案件的9条线索全部进行了公益诉讼立案办理。并与县林业部门、各镇(街)沟通协商,就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达成共识。在厘清城市和乡镇古树名木管理单位职责后,对负有管理主体责任的林业部门和属地镇(街)对古树保护履职不到位的情况,依法向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或磋商函,建议开展排查整治,加大对古树名木的日常监督和保护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还古树名木一个良好的生长环境。
下一步,县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依法能动履职,通过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整改效果,与各方携手共同保护古树名木资源,为促进新丰生态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