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县发改局以“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为契机,多措并举、持续发力,加快推进“信用新丰”建设,大力营造知信、守信、用信的良好环境,推动我县高质量发展。
持续提升信用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县发改局先后牵头制定印发了《新丰县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新丰县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性文件,联合其他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出台相关的信用制度,内容覆盖了诚信体系建设、依法行政、工程建设、交通运输、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金融、旅游、税务等18个领域,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持续推进“信用新丰”建设
在2018年,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县发改局启动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广东新丰)建设,构建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支撑,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为节点,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机制,打破信息“烟囱”,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应用,形成全面覆盖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截至目前,平台共归集26个部门344类信用信息30万余条。实现国家、省、市、县及各部门信息共享,为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信息数据基础。
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建设
加强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监管治理机制,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和承担机制,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要求将诚信教育培训纳入公务员日常培训。落实录用、调任公务员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不断提升全县公务员录用、调任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2022年共为全县各单位提供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人选社会信用记录查询119人次。
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和应用信用报告制度。印发《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推动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开展信用核查,扩大信用报告应用范围。全面开展信用承诺,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公共信用信息记录。截至目前,我县信用平台共归集各类信用承诺信息约2万条。二是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根据守信激励措施清单和失信惩戒措施清单,完成了将相关信用奖惩措施嵌入部门业务办理流程。在韶关市一门一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粤信融”平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等嵌入红黑名单查询接口或库表对接,实现前台受理时输入申请对象的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统自动读取其信用信息,并提示相应的激励或惩戒措施。对信用好的企业实施审批绿色通道,加快优先办理、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制。对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或个人不予办理,强化信用监管。此外,通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监管措施,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执法行为。
持续加强市场主体权益保障
推进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改革,着力解决失信企业信用修复多头办理、多次跑动问题,提高企业信用修复的便利度,依法依规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在改革工作中,信用修复流程透明度较好,信用修复申请核查未出现无故超期情况。截至目前,已协助企业完成信用修复信息约3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