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全面优化森林生态系统,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我县以落实各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推行“林长制”,努力实现“林长治”,切实保护好新丰的绿水青山。
坚持高位推动 完善组织体系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党政同责、分级负责,依法治林、机制创新,特色发展、生态惠民,问题导向、分区施策,严格考核、跟踪问效的工作原则,科学制定《新丰县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着力构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林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目前,我县已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县级林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第一副林长的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三级林长261人,其中县级林长10人、镇级林长106人、村级林长145人。聘请护林员402名,建立健全了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
强化三级联动 明确责任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构建了县、镇、村三级林长责任体系;根据新丰县森林资源现状和行政区划现状,结合湿地公园和保护区,划分10个县级林长责任区、7个镇(街)级林长责任区。
此外,对云髻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鲁古河国家湿地公园、鲁古河市级自然保护区和国有林场,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林长,与县、镇、村级林长形成叠加式管护体系。
坚持目标导向 改革任务体系
遵循解难题、抓重点的原则,结合我县林业发展实际,紧紧围绕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质量、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深入推进林业改革、提升依法治林水平、推进“智慧林长”建设、积极开展科普教育宣传活动等要点,精细制定各级林长森林保护与发展任务清单,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逐一落实。
同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组织各级林长开展履职培训,压紧压实各级林长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提升业务水平,为推动全县林长制工作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搭建“四梁八柱” 健全制度体系
为促进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我县制定了林长制县级会议制度、部门协作联动制度、林长巡查制度、督导督办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等六项配套工作制度,形成了配套齐全、协调有序、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制度体系。
六项林长制配套制度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的主体责任和目标任务,有效协调解决资源保护发展中的各种重点难点问题,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力度不够、不实等问题,为推进林长制工作、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资源提供强大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