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28日在新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新丰县财政局局长 林继开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新丰县2017年预算草案,请予审议。
2017年是建设“主动融入珠三角加快发展先行区”的关键之年和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和我县财政收支情况分析,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对合理配置财政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县财政形势分析
2017年,党的一系列改革将为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建设“主动融入珠三角加快发展先行区”以及大广高速的开通、武深高速的建设及我县被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为我县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预计2017年我县经济总体上呈现平稳发展的态势。
同时,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我们将面临许多减收增支因素:收入方面,我县缺乏支柱产业,税收增长乏力;此外,落实上级减税降费、调整财政体制等政策将继续影响财政增收。支出方面,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建设“主动融入珠三角加快发展先行区”发展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协调城乡发展,保障民生等方面都需要加大投入。为积极应对财政收支矛盾,必须科学合理编制2017年预算。
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市、县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预算管理,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好财政增量,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强化厉行节约;规范预算执行,提高效率;坚持依法理财,切实推进预算公开,加强财政监督;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围绕建设“主动融入珠三角加快发展先行区”发展战略,大力培植财源,不断壮大财政实力,全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思路: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实施建设“主动融入珠三角加快发展先行区”发展战略,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体系,使预算编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相适应,与县级财政承受力相适应。按照“保民生、保运作、促发展”的要求,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坚持厉行节约,保障重点项目和民生支出,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精细化水平,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十三五”加快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三)编制原则。一是依法理财,加强约束。严格落实新《预算法》等财税法律法规各项要求,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收入预算要与经济发展预期相适应;支出预算要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绩效等情况,认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二是保障重点。适应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的需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分清轻重缓急,严格控制新增支出,保障重点。积极实施建设“主动融入珠三角加快发展先行区”战略,推进项目攻坚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拉动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重要领域。三是坚持民生优先。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原则,落实县政府民生实事资金,进一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底线民生项目短板和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短板,夯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四是厉行勤俭节约。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和厉行节约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加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切实降低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成本。五是严格预算编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预算编制;在基本支出预算方面,健全财政供养分类定员定额标准体系;项目预算全面采用零基预算编制方法,严格审核;加强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三、新丰县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
根据预测分析,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42,60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数增收13,711万元,增长11%。其中:(1)地方本级收入32,845万元,比上年实绩增收1,860万元,增长6%。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22,995万元,占70%,非税收入9,850万元,占30%。按组织收入部门划分,国税组织收入7,999万元,比上年实绩增收2,442万元,增长43.94%;地税组织收入14,996万元,比上年实绩减收274万元,下降1.79%(剔除营改增因素后,增长9.12%)。(2)上级补助收入90,396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指年初预算数,下同)增收12,189万元,增长16%,其中:返还性收入4,61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0,81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961万元;(3)上年结余16,839万元,同比增加6,167万元,增长58%(与2016年上年结余决算数21,857万元对比,下降23%);(4)调入资金2,521万元,其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21万元,同比增加2,5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为142,6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支13,711万元,增长11%;其中,地方本级支出139,741万元,同比增长9%。
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46,984万元,同比增长19%,占32.95%;商品和服务支出16,320万元,增长83%,占11.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8,684万元,增长25%,占20.12%;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资金617万元,占0.43%;债务还本及利息支出540万元,占0.37%;转移性支出2,860万元,增长91%,占2.01%;基本建设支出315万元,增长17%,占0.22%;其他资本性支出584万元,占0.41%;其他支出42,15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6839万元),下降21%,占29.56%。
根据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与收入持平。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增支的主要项目及原因
与2016年实绩对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增支的项目为全县工资福利支出增支4,05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及乡镇补贴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和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1、优先保障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安排社保、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交通、住房保障等支出82,893万元,同比上年预算数增支2,026万元,增长2.5%。
一是增强社会保障。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325万元,增长2%。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4,299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资金3,662万元,行政机关一次性抚恤金补助900万元。二是优先教育发展。安排教育支出26,980万元,增长2%。其中:普通教育经费23,418万元,技工、中职教育1,286万元,教育现代化支出500万元。三是积极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安排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722万元,下降1%,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的专款减少。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1,166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和离退休人员医疗3,098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393万元。四是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安排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00万元,增长16%。五是大力推进公共交通建设。安排交通运输支出1,725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是公路建设安排支出增加至1,725万元。六是安排住房保障支出3,741万元,增长2%。
2、支持“三农”事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安排农林水支出18,544万元,增长28%。其中:安排农业支出2,273万元;林业支出6,176万元;水利支出4,834万元;农业综合开发支出37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2,725万元。一是落实强农惠民政策。其中:扶贫开发和革命老区建设1,803万元,农村基层组织2,127万元。二是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其中:护林员补助资金187万元。三是加强水利建设。主要是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县本级配套补助2,264万元等。
3、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安排节能环保支出1,913万元,增长49%。其中,环保专项1,394万元。
4、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快转型升级。安排产业发展、科学技术、资源勘探信息、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70万元,增长18%。一是支持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二是支持科技创新。三是支持旅游、金融等第三产业发展。安排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18万元。
5、保障政权运转,提高公共服务管理水平。保障政权运转,安排一般公共服务、国防、公共安全等支出22,352万元,与去年基本持平。
一是提高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60万元,下降5%,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的专款减少。其中:县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471万元。二是保障公共安全投入,支持平安新丰建设。安排国防及公共安全支出7,195万元,增长12%。
6、不断加强城市建设,打造宜居新丰。安排城乡社区支出2,616万元,增长21%。
以上1—6中,支出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及上级专款提前下达。
四、新丰县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29,7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2%,主要原因是预计土地出让收入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减少。其中:本级基金收入24,310万元,上年结余4,5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60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29,740万元(其中,安排16,519万元用于县本级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安排5,215万元用于县本级财政还债项目),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2%。其中:本级基金支出29,74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五、新丰县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1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50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1,100万元;全部纳入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六、新丰县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4,093万元,预算支出61,68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2,4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0,494万元。
七、2017年财政工作措施
为确保2017年收支预算和各项财政目标实现,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强化财税源培植,大力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积极谋划财源,破解发展资金短缺难题。进一步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充分发挥产业发展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积极落实财税改革政策,继续全面实施“营改增”,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政策,切实降低企业税负。主动“走出去”,努力争取政策、资金和项目。
(二)全力组织收入,提高收入质量。围绕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依法治税,定期召开财税联席会议,加强新常态下财政经济运行分析,进一步健全护税协税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营改增后税收征管工作,规范收入征管秩序;强化税源管理,防止税收流失,对重点税源实行监控,注重零散税征收,做到应收尽收。
(三)优化支出保重点,加快财政支出进度,支持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一是坚持节支与增收并重。二是优先安排基本支出。按照“保基本、保重点、保民生、压一般”的原则,优先安排工资、津贴补贴、机构运转等基本支出。三是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合理压缩一般性支出。四是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支出。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点产业发展和重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需求。五是硬化支出预算约束。六是加快支出进度。按照“抓支出、促发展”的思路,加快支出进度,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四)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落实民生保障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提层次”的原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不断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的比重,有效提高我县的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低保、社保、住房等保障水平,积极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服务,提高资金拨付效率。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好服务大局、服务预算单位及用款单位、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和加强内部管理。三是正式启用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四是各预算单位要加快资金支出,财政部门要主动服务,加快资金审核和拨付进度,提高拨付效率。
(六)深化财政改革增添活力,建立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实施零基预算改革,形成“基本支出标准化、刚性项目支出保障化、零基预算项目编制精细化”的预算编制模式。首次将政府采购纳入预算编制范围。深化民生财政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我县基本公共服务多元供给模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推进财政投融资制度改革,继续推进以PPP模式或者其他创新合作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推进我县城乡建设、社会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建设。
(七)强化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价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绩效意识,扩大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价的覆盖面,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准预算,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建立结转结余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
(八)加大财政监督力度。一是要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二是主动做好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追踪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三是不断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和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四是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五是推进财政预算支出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
各位代表,2017年是全面落实县第十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我们主动融入珠三角加快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将坚定信心,依法理财,开拓进取,敢于担当,团结协作,确保完成本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和财政各项工作目标,推动财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为建设幸福美好新丰而努力奋斗!
目录 |
一、一般公共预算 |
1.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代编预算) |
2.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代编预算) |
3.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
4.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
5.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
6.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按功能分类) |
关于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说明 |
7.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
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 |
8.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五公”经费表 |
关于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五公”经费的说明 |
9.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按项目分地区列示) |
10.2016-2017年新丰县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余额及限额情况表 |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
11.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代编预算) |
12.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代编预算) |
13. 2017年新丰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
14. 2017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15. 2017年新丰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16. 2017年新丰县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按项目分地区列示) |
17. 2016-2017年新丰县政府专项债务分地区余额及限额情况表 |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18.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表 |
19.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表 |
20. 2017年新丰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表 |
21. 2017年新丰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表 |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
22.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
23.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
24.2017年新丰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
25.2017年新丰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
表1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代编预算) |
||
单位:万元 |
||
科 目 |
代编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32,845 |
|
(一)税收收入 |
22,995 |
|
增值税 |
7,599 |
|
营业税 |
0 |
|
企业所得税 |
810 |
|
个人所得税 |
675 |
|
资源税 |
94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30 |
|
房产税 |
980 |
|
印花税 |
310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891 |
|
土地增值税 |
1,450 |
|
车船税 |
315 |
|
耕地占用税 |
5,060 |
|
契税 |
1,330 |
|
烟叶税 |
0 |
|
其他税收收入 |
0 |
|
二、非税收入 |
9,850 |
|
专项收入 |
1,970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1,578 |
|
罚没收入 |
1,860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610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277 |
|
其他收入 |
1,555 |
|
二、转移性收入 |
109,756 |
|
(一)上级补助收入 |
90,396 |
|
返还性收入 |
4,617 |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70,818 |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14,961 |
|
(二)上年结余收入 |
16,839 |
|
(三)调入资金等 |
2,521 |
|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2,52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 |
0 |
|
(四)债务转贷收入 |
0 |
|
新增一般债券收入 |
0 |
|
置换一般债券收入 |
0 |
|
收入总计 |
142,601 |
|
表2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代编预算)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代编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139,731 |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160 |
||||
人大事务 |
568 |
||||
政协事务 |
336 |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530 |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420 |
||||
统计信息事务 |
182 |
||||
财政事务 |
1,281 |
||||
税收事务 |
2,052 |
||||
审计事务 |
185 |
||||
人力资源事务 |
144 |
||||
纪检监察事务 |
418 |
||||
商贸事务 |
456 |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763 |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152 |
||||
宗教事务 |
42 |
||||
港澳台侨事务 |
49 |
||||
档案事务 |
84 |
||||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
54 |
||||
群众团体事务 |
178 |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073 |
||||
组织事务 |
315 |
||||
宣传事务 |
329 |
||||
统战事务 |
76 |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813 |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60 |
||||
(二)国防支出 |
266 |
||||
国防动员 |
151 |
||||
其他国防支出 |
115 |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6,926 |
||||
武装警察 |
411 |
||||
公安 |
5,671 |
||||
检察 |
23 |
||||
法院 |
27 |
||||
司法 |
614 |
||||
国家保密 |
4 |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176 |
||||
(四)教育支出 |
26,980 |
||||
教育管理事务 |
1,765 |
||||
普通教育 |
23,418 |
||||
职业教育 |
1,286 |
||||
成人教育 |
46 |
||||
特殊教育 |
91 |
||||
进修及培训 |
16 |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288 |
||||
其他教育支出 |
70 |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191 |
||||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
46 |
||||
应用研究 |
30 |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100 |
||||
科学技术普及 |
7 |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8 |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400 |
||||
文化 |
708 |
||||
文物 |
77 |
||||
体育 |
206 |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351 |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8 |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325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258 |
||||
民政管理事务 |
388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473 |
||||
就业补助 |
484 |
||||
抚恤 |
1,987 |
||||
退役安置 |
161 |
||||
社会福利 |
1,280 |
||||
残疾人事业 |
439 |
||||
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52 |
||||
最低生活保障 |
2,409 |
||||
临时救助 |
381 |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793 |
||||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2,935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5 |
||||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8,722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259 |
||||
公立医院 |
218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131 |
||||
公共卫生 |
1,393 |
||||
计划生育事务 |
2,037 |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345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200 |
||||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8,148 |
||||
医疗救助 |
805 |
||||
优抚对象医疗 |
58 |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28 |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1,913 |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219 |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5 |
||||
污染防治 |
879 |
||||
自然生态保护 |
25 |
||||
能源节约利用 |
351 |
||||
污染减排 |
434 |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2,616 |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118 |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30 |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60 |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408 |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18,544 |
||||
农业 |
2,273 |
||||
林业 |
6,176 |
||||
水利 |
4,564 |
||||
扶贫 |
1,803 |
||||
农业综合开发 |
401 |
||||
农村综合改革 |
2,946 |
||||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
122 |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259 |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1,725 |
||||
公路水路运输 |
1,536 |
||||
车辆购置税支出 |
189 |
||||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361 |
||||
安全生产监管 |
198 |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163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918 |
||||
商业流通事务 |
202 |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716 |
||||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323 |
||||
国土资源事务 |
1,990 |
||||
气象事务 |
174 |
||||
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59 |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3,741 |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101 |
||||
住房改革支出 |
3,640 |
||||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3 |
||||
粮油事务 |
499 |
||||
粮油储备 |
4 |
||||
(十八)预备费 |
2,700 |
||||
(十九)其他支出 |
3,887 |
||||
年初预留 |
3,296 |
||||
其他支出 |
591 |
||||
(二十)债务付息支出 |
530 |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
530 |
||||
(二十一)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0 |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0 |
||||
二、转移性支出 |
2,860 |
||||
上解支出 |
2,860 |
||||
年终结余 |
0 |
||||
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 |
0 |
||||
三、债务还本支出 |
10 |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
10 |
||||
支出合计 |
142,601 |
||||
表3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
收入总计 |
142,601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32,845 |
||||
(一)税收收入 |
22,995 |
||||
1、国税收入 |
7,999 |
||||
增值税 |
7,599 |
||||
企业所得税 |
400 |
||||
2、地税收入 |
14,996 |
||||
营业税 |
0 |
||||
企业所得税 |
410 |
||||
个人所得税 |
675 |
||||
资源税 |
94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30 |
||||
房产税 |
980 |
||||
印花税 |
310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1,891 |
||||
土地增值税 |
1,450 |
||||
车船税 |
315 |
||||
耕地占用税 |
5,060 |
||||
契税 |
1,330 |
||||
(二)非税收入 |
9,850 |
||||
专项收入 |
1,970 |
||||
排污费收入 |
255 |
||||
水资源费收入 |
200 |
||||
教育费附加收入 |
870 |
||||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
495 |
||||
文化事业建设费收入 |
20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100 |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30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1,578 |
||||
罚没收入 |
1,860 |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610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1,277 |
||||
其他收入 |
982 |
||||
二、转移性收入 |
109,756 |
||||
(一)上级补助收入 |
90,396 |
||||
返还性收入 |
4,617 |
||||
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 |
334 |
||||
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
157 |
||||
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 |
906 |
||||
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 |
10 |
||||
财政体制改革基数返还 |
581 |
||||
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 |
2,629 |
||||
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 |
70,818 |
||||
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 |
27,850 |
||||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 |
10,803 |
||||
结算补助收入 |
1,308 |
||||
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 |
1,288 |
||||
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
104 |
||||
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 |
1,062 |
||||
教育转移支付 |
2,095 |
||||
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转移支付 |
2,072 |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 |
6,753 |
||||
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 |
297 |
||||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 |
6,620 |
||||
固定数额补助收入 |
7,561 |
||||
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 |
3,005 |
||||
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14,961 |
||||
省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14,702 |
||||
市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259 |
||||
(二)上年结余收入 |
16,839 |
||||
(三)调入资金等 |
4,712 |
||||
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
2,521 |
||||
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 |
0 |
||||
(四)债务转贷收入 |
0 |
||||
新增一般债券收入 |
0 |
||||
置换一般债券收入 |
0 |
||||
表4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160 |
||||
二、国防支出 |
266 |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6,926 |
||||
四、教育支出 |
26,980 |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191 |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400 |
||||
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 |
30,325 |
||||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8,722 |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1,913 |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2,616 |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18,544 |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1,725 |
||||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361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918 |
||||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323 |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3,741 |
||||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3 |
||||
十九、其他支出 |
3,887 |
||||
本级支出小计 |
136,501 |
||||
十九、返还性支出 |
0 |
||||
二十、一般性转移支付 |
0 |
||||
二十一、专项转移支付 |
0 |
||||
二十二、上解上级支出 |
2,860 |
||||
二十三、援助其他地区 |
0 |
||||
二十四、预备费 |
2,700 |
||||
二十五、债务还本支出 |
10 |
||||
二十六、债务付息支出 |
530 |
||||
二十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0 |
||||
支出总计 |
142,601 |
||||
表5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
支出合计 |
142,601 |
||||
一、县本级支出 |
139,741 |
||||
(一)基本支出 |
67,069 |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41,526 |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869 |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0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1,674 |
||||
(二)项目支出 |
69,432 |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5,458 |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12,451 |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7,010 |
||||
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补贴 |
617 |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315 |
||||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
584 |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845 |
||||
其他支出 |
42,152 |
||||
(三)预备费 |
2,700 |
||||
预备费及预留 |
2,700 |
||||
预备费 |
2,700 |
||||
(四)债务还本支出 |
10 |
||||
债务还本支出 |
10 |
||||
国内债务还本 |
10 |
||||
(五)债务付息支出 |
530 |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530 |
||||
国内债务付息 |
530 |
||||
(六)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
二、对下级税收返还及转移支付 |
0 |
||||
转移性支出 |
0 |
||||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0 |
||||
三、上解上级支出 |
2,860 |
||||
转移性支出 |
2,860 |
||||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2,860 |
||||
四、援助其他地区 |
0 |
||||
转移性支出 |
0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0 |
||||
备注: |
|||||
表6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代编预算)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代编预算数 |
|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
139,731 |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5,160 |
|
人大事务 |
568 |
|
行政运行 |
382 |
|
人大会议 |
32 |
|
人大立法 |
2 |
|
人大监督 |
15 |
|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
45 |
|
代表工作 |
11 |
|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
81 |
|
政协事务 |
336 |
|
行政运行 |
264 |
|
政协会议 |
25 |
|
委员视察 |
5 |
|
参政议政 |
26 |
|
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
16 |
|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3,530 |
|
行政运行 |
2,799 |
|
法制建设 |
13 |
|
信访事务 |
8 |
|
事业运行 |
110 |
|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600 |
|
发展与改革事务 |
420 |
|
行政运行 |
155 |
|
战略规划与实施 |
122 |
|
事业运行 |
103 |
|
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 |
40 |
|
统计信息事务 |
182 |
|
行政运行 |
115 |
|
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
67 |
|
财政事务 |
1,281 |
|
行政运行 |
745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16 |
|
预算改革业务 |
10 |
|
财政国库业务 |
20 |
|
信息化建设 |
65 |
|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 |
220 |
|
事业运行 |
39 |
|
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
166 |
|
税收事务 |
2,052 |
|
行政运行 |
2 |
|
其他税收事务支出 |
2,050 |
|
审计事务 |
185 |
|
行政运行 |
130 |
|
审计业务 |
44 |
|
信息化建设 |
11 |
|
人力资源事务 |
144 |
|
行政运行 |
85 |
|
公务员履职能力提升 |
10 |
|
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 |
49 |
|
纪检监察事务 |
418 |
|
行政运行 |
304 |
|
大案要案查处 |
80 |
|
派驻派出机构 |
14 |
|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 |
20 |
|
商贸事务 |
456 |
|
行政运行 |
268 |
|
其他商贸事务支出 |
188 |
|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
763 |
|
行政运行 |
583 |
|
消费者权益保护 |
10 |
|
信息化建设 |
15 |
|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
155 |
|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
152 |
|
行政运行 |
139 |
|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
13 |
|
宗教事务 |
42 |
|
行政运行 |
34 |
|
宗教工作专项 |
4 |
|
其他宗教事务支出 |
4 |
|
港澳台侨事务 |
49 |
|
行政运行 |
34 |
|
华侨事务 |
11 |
|
其他港澳台侨事务支出 |
4 |
|
档案事务 |
84 |
|
行政运行 |
61 |
|
其他档案事务支出 |
23 |
|
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 |
54 |
|
行政运行 |
38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3 |
|
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 |
13 |
|
群众团体事务 |
178 |
|
行政运行 |
142 |
|
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
36 |
|
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
1,073 |
|
行政运行 |
828 |
|
专项业务 |
134 |
|
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
111 |
|
组织事务 |
315 |
|
行政运行 |
111 |
|
事业运行 |
15 |
|
其他组织事务支出 |
189 |
|
宣传事务 |
329 |
|
行政运行 |
149 |
|
其他宣传事务支出 |
180 |
|
统战事务 |
76 |
|
行政运行 |
56 |
|
其他统战事务支出 |
20 |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813 |
|
行政运行 |
517 |
|
事业运行 |
39 |
|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
257 |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60 |
|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1,660 |
|
(二)国防支出 |
266 |
|
国防动员 |
151 |
|
兵役征集 |
65 |
|
人民防空 |
31 |
|
民兵 |
55 |
|
其他国防支出 |
115 |
|
其他国防支出 |
115 |
|
(三)公共安全支出 |
6,926 |
|
武装警察 |
411 |
|
内卫 |
51 |
|
消防 |
343 |
|
警卫 |
17 |
|
公安 |
5,671 |
|
行政运行 |
2,854 |
|
禁毒管理 |
40 |
|
道路交通管理 |
70 |
|
拘押收教场所管理 |
138 |
|
事业运行 |
8 |
|
其他公安支出 |
2,561 |
|
检察 |
23 |
|
行政运行 |
23 |
|
法院 |
27 |
|
行政运行 |
27 |
|
司法 |
614 |
|
行政运行 |
256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 |
|
基层司法业务 |
4 |
|
普法宣传 |
19 |
|
法律援助 |
180 |
|
社区矫正 |
19 |
|
其他司法支出 |
129 |
|
国家保密 |
4 |
|
保密管理 |
4 |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176 |
|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
176 |
|
(四)教育支出 |
26,980 |
|
教育管理事务 |
1,765 |
|
行政运行 |
767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748 |
|
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 |
250 |
|
普通教育 |
23,418 |
|
学前教育 |
755 |
|
小学教育 |
12,262 |
|
初中教育 |
6,767 |
|
高中教育 |
2,960 |
|
其他普通教育 |
674 |
|
职业教育 |
1,286 |
|
中专教育 |
1,145 |
|
职业高中教育 |
141 |
|
成人教育 |
46 |
|
成人中等教育 |
42 |
|
成人广播电视教育 |
4 |
|
特殊教育 |
91 |
|
其他特殊教育支出 |
91 |
|
进修及培训 |
16 |
|
其他进修及培训 |
16 |
|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288 |
|
其他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
288 |
|
其他教育支出 |
70 |
|
其他教育支出 |
70 |
|
(五)科学技术支出 |
191 |
|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 |
46 |
|
行政运行 |
46 |
|
应用研究 |
30 |
|
社会公益研究 |
30 |
|
技术研究与开发 |
100 |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
10 |
|
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 |
20 |
|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 |
70 |
|
科学技术普及 |
7 |
|
科技馆站 |
7 |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8 |
|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
8 |
|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1,400 |
|
文化 |
708 |
|
行政运行 |
127 |
|
图书馆 |
84 |
|
艺术表演团体 |
93 |
|
文化活动 |
2 |
|
群众文化 |
101 |
|
文化市场管理 |
4 |
|
其他文化支出 |
297 |
|
文物 |
77 |
|
文物保护 |
3 |
|
博物馆 |
61 |
|
其他文物支出 |
13 |
|
体育 |
206 |
|
行政运行 |
75 |
|
体育竞赛 |
20 |
|
体育训练 |
5 |
|
群众体育 |
5 |
|
其他体育支出 |
101 |
|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 |
351 |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
228 |
|
广播 |
11 |
|
电视 |
100 |
|
电影 |
2 |
|
新闻通讯 |
10 |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8 |
|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58 |
|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30,325 |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
1,258 |
|
行政运行 |
180 |
|
综合业务管理 |
1 |
|
劳动保障监察 |
35 |
|
就业管理事务 |
226 |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
261 |
|
劳动关系和维权 |
2 |
|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
19 |
|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 |
534 |
|
民政管理事务 |
388 |
|
行政运行 |
170 |
|
拥军优属 |
13 |
|
老龄事务 |
12 |
|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
43 |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26 |
|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
124 |
|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
17,473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7,421 |
|
事业单位离退休 |
9,366 |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
400 |
|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
286 |
|
就业补助 |
484 |
|
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
484 |
|
抚恤 |
1,987 |
|
死亡抚恤 |
949 |
|
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
420 |
|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 |
32 |
|
义务兵优待 |
150 |
|
其他优抚支出 |
436 |
|
退役安置 |
161 |
|
退役士兵安置 |
75 |
|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 |
6 |
|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
80 |
|
社会福利 |
1,280 |
|
儿童福利 |
387 |
|
老年福利 |
194 |
|
殡葬 |
460 |
|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
222 |
|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 |
17 |
|
残疾人事业 |
439 |
|
行政运行 |
79 |
|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 |
7 |
|
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 |
290 |
|
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 |
63 |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 |
52 |
|
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35 |
|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 |
17 |
|
最低生活保障 |
2,409 |
|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756 |
|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
1,653 |
|
临时救助 |
381 |
|
临时救助支出 |
326 |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
55 |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793 |
|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
793 |
|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2,935 |
|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2,919 |
|
财政对其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16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5 |
|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285 |
|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8,722 |
|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 |
259 |
|
行政运行 |
259 |
|
公立医院 |
218 |
|
综合医院 |
130 |
|
中医(民族)医院 |
65 |
|
妇产医院 |
23 |
|
其他公立医院支出 |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2,131 |
|
城市社区卫生机构 |
567 |
|
乡镇卫生院 |
1,432 |
|
其他基层医疗机构支出 |
132 |
|
公共卫生 |
1,393 |
|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
62 |
|
卫生监督机构 |
158 |
|
妇幼保健机构 |
215 |
|
其他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
11 |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
257 |
|
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
416 |
|
其他公共卫生支出 |
274 |
|
计划生育事务 |
2,037 |
|
计划生育机构 |
1,173 |
|
计划生育服务 |
475 |
|
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
389 |
|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
345 |
|
行政运行 |
224 |
|
食品安全事务 |
6 |
|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
115 |
|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
3,200 |
|
行政单位医疗 |
1,084 |
|
事业单位医疗 |
2,070 |
|
公务员医疗补助 |
46 |
|
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8,148 |
|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8,072 |
|
财政对其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76 |
|
医疗救助 |
805 |
|
城乡医疗救助 |
802 |
|
疾病应急救助 |
3 |
|
优抚对象医疗 |
58 |
|
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
37 |
|
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
21 |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28 |
|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128 |
|
(九)节能环保支出 |
1,913 |
|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
219 |
|
行政运行 |
87 |
|
环境保护宣传 |
10 |
|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
122 |
|
环境监测与监察 |
5 |
|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 |
1 |
|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
4 |
|
污染防治 |
879 |
|
其他污染防治支出 |
879 |
|
自然生态保护 |
25 |
|
农村环境保护 |
25 |
|
能源节约利用 |
351 |
|
能源节约利用 |
351 |
|
污染减排 |
434 |
|
减排专项支出 |
434 |
|
(十)城乡社区支出 |
2,616 |
|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
1,118 |
|
行政运行 |
305 |
|
城管执法 |
31 |
|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
782 |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30 |
|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 |
30 |
|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 |
60 |
|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
60 |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408 |
|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 |
1,408 |
|
(十一)农林水支出 |
18,544 |
|
农业 |
2,273 |
|
行政运行 |
393 |
|
事业运行 |
741 |
|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
162 |
|
病虫害控制 |
69 |
|
农产品质量安全 |
29 |
|
农业行业业务管理 |
134 |
|
防灾救灾 |
50 |
|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 |
142 |
|
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 |
50 |
|
农产品加工与促销 |
1 |
|
农村公益事业 |
200 |
|
石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 |
42 |
|
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 |
17 |
|
其他农业支出 |
243 |
|
林业 |
6,176 |
|
行政运行 |
221 |
|
林业事业机构 |
785 |
|
森林培育 |
1,586 |
|
林业技术推广 |
40 |
|
森林资源监测 |
50 |
|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
2,474 |
|
林业执法与监督 |
406 |
|
信息管理 |
10 |
|
林业贷款贴息 |
27 |
|
石油价格改革对林业 |
13 |
|
林业防灾减灾 |
156 |
|
其他林业支出 |
408 |
|
水利 |
4,564 |
|
行政运行 |
178 |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17 |
|
水利工程建设 |
3,306 |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16 |
|
水利前期工作 |
30 |
|
水利执法监督 |
25 |
|
水土保持 |
15 |
|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
80 |
|
防汛 |
156 |
|
农田水利 |
135 |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 |
414 |
|
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 |
6 |
|
水利建设移民支出 |
39 |
|
其他水利支出 |
147 |
|
扶贫 |
1,803 |
|
其他扶贫支出 |
1,803 |
|
农业综合开发 |
401 |
|
土地治理 |
367 |
|
产业化经营 |
34 |
|
农村综合改革 |
2,946 |
|
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 |
234 |
|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
2,108 |
|
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
604 |
|
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
122 |
|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
122 |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259 |
|
其他农林水支出 |
259 |
|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
1,725 |
|
公路水路运输 |
1,536 |
|
行政运行 |
109 |
|
公路养护 |
963 |
|
公路运输管理 |
375 |
|
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
89 |
|
车辆购置税支出 |
189 |
|
车购税用于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
189 |
|
(十三)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361 |
|
安全生产监管 |
198 |
|
行政运行 |
141 |
|
安全监管监察专项 |
40 |
|
应急救援支出 |
10 |
|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 |
7 |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163 |
|
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
163 |
|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918 |
|
商业流通事务 |
202 |
|
行政运行 |
162 |
|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
40 |
|
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716 |
|
行政运行 |
98 |
|
旅游宣传 |
355 |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263 |
|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2,323 |
|
国土资源事务 |
1,990 |
|
行政运行 |
368 |
|
国土整治 |
678 |
|
地质灾害防治 |
228 |
|
事业运行 |
89 |
|
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 |
627 |
|
气象事务 |
174 |
|
气象事业机构 |
174 |
|
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59 |
|
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159 |
|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
3,741 |
|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
101 |
|
公共租赁住房 |
101 |
|
住房改革支出 |
3,640 |
|
住房公积金 |
3,640 |
|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503 |
|
粮油事务 |
499 |
|
行政运行 |
11 |
|
粮食风险基金 |
455 |
|
其他粮油事务支出 |
33 |
|
粮油储备 |
4 |
|
储备粮油差价补贴 |
4 |
|
(十八)预备费 |
2,700 |
|
(十九)其他支出 |
3,887 |
|
年初预留 |
3,296 |
|
其他支出 |
591 |
|
(二十)债务付息支出 |
530 |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
530 |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付息支出 |
530 |
|
(二十一)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0 |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0 |
|
二、转移性支出 |
2,860 |
|
上解支出 |
2,860 |
|
体制上解支出 |
||
专项上解支出 |
2,860 |
|
年终结余 |
0 |
|
一般公共预算年终结余 |
0 |
|
三、债务还本支出 |
10 |
|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
10 |
|
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 |
10 |
|
支出合计 |
142,601 |
|
关于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说明
1.2017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5,160万元,比上年减少777万元,降低5%。主要原因:一是本级安排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二是上年结转安排支出减少和上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减少等。其中:
(1)政府办公厅(室)及机构事务支出减少379万元,下降10%,主要是上年结转安排减少和提前下达补助资金减少。
(2)发展与改事务支出增加221万元,增长111%,主要是住房补贴增加及项目经费安排增加,如:"云髻小镇"设计、规划编制费用安排122万。
(3)统计信息事务支出减少97万元,下降35%,主要是项目经费安排减少,如:2016年安排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130万元,2017年没有安排此项经费。
(4)财政事务支出减少254万元,下降17%,主要是上年结转安排减少。
(5)税收事务支出减少954万元,下降32%,主要是税收收入下降,预算安排征收经费相应减少。
(6)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增加276万元,增长35%,主要是住房补贴增加、上年结转安排增加和项目经费安排增加,
2.2017年公共安全支出预算6,926万元,比上年增加735元,增长12%。主要原因:住房补贴、项目经费安排增加和上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增加,其中:武装警察增加82万元、公安增加2,158万元、其他公共安全减少1,504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安排减少及上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减少)。
3.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913万元,比上年增加631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上年结转安排增加和上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增加,其中:污染防治增加749万元、污染减排增加394万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减少175万元、能源节约利用减少257万元(主要是项目经费、上年结转安排和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预算2616万元,比上年增加449万元,增长21%。主要原因:财供人员住房补贴增加及将房管所收入纳入非税管理列入部门预算,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增加583万元、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减少174万元。
5.农林水支出预算18544万元,比上年增加4100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上年结转安排增加和上级提前下达专项补助资金增加,其中:林业支出增加3394万元、扶贫支出增加1284万元、农业综合开发增加257万元、农业综合改革增加1357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增加189万元,农业减少304万元、水利减少219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安排减少及项目经费减少)
6.交通运输支出预算1725万元,比上年增加728万元,增长73%。主要原因:财供人员住房补贴增加和上年结转安排增加,其中:公路水路运输增加718万元、车辆购置税支出增加189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减少17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安排减少)。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预算361万元,比上年增加146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财供人员增资、住房补贴增加和项目经费安排增加等,其中:安全生产监管增加36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增加110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预算2323万元,比上年增加927万元,增长66%。主要原因:财供人员增资、住房补贴增加和上年结转安排增加等,其中:国土资源事务增加747万元、气象事务增加21万元、其他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159万元。
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503万元,比上年增加166万元,增长49%。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安排增加162万元(如:粮油储备贷款利息及轮换工作费等)
10.其他支出预算3887万元,比上年增加3387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预留人员调资经费及政府其他项目支出等。
表7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基本支出合计 |
67,069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41,526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34,837 |
社会保障缴费 |
11 |
住房公积金 |
3,640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038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3,869 |
办公经费 |
1,725 |
会议费 |
109 |
培训费 |
100 |
专用材料购置费 |
37 |
委托业务费 |
64 |
公务接待费 |
308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0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99 |
维修(护)费 |
118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09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0 |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0 |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
0 |
资本性支出(一) |
0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21,674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100 |
离退休费 |
14,870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6,704 |
其他支出 |
0 |
备注: |
关于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说明 |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财政部制定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财预〔2017〕98号),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全面实施。改革后的支出经济分类包括“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以便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相衔接。 |
一、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体现政府预算的管理要求,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 |
(一)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
1.工资奖金津补贴: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2.社会保障缴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以及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3.住房公积金: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伙食补助费、医疗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二)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
1.办公经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2.会议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会议费支出,包括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
3.培训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培训费,包括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
4.专用材料购置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不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5.委托业务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的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咨询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6.公务接待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7.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9.维修(护)费: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
10.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
(三)机关资本性支出(一):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
1.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
2.基础设施建设: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
4.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方面的支出。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5.设备购置: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方面的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6.大型修缮: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大型修缮的支出。 |
7.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物资储备、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物资储备、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和其他资本性支出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四)机关资本性支出(二):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
1.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
2.基础设施建设: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
3.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公务用车购置的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
4.设备购置: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方面的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5.大型修缮: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大型修缮的支出。 |
6.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基本建设支出中安排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用于物资储备、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和其他基本建设支出。物资储备、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和其他基本建设支出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五)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反映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支出。 |
1.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对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补助支出。 |
2.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对事业单位的商品和服务补助支出。 |
3.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反映对事业单位的其他补助支出。 |
(六)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反映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资本性补助支出。 |
1.资本性支出(一):反映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的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
2.资本性支出(二):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的事业单位资本性支出。 |
(七)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
1.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
2.利息补贴:反映对企业的利息补贴。 |
3.其他对企业补助:反映对企业的其他补助支出。 |
(八)对企业资本性支出: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资本性支出。 |
1.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反映对企业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
2.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
(九)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社会福利和救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2.助学金:反映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
3.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反映对个人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
4.离退休费:反映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的说明见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说明。 |
5.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
(十)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
1.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
2.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反映中央政府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
(十一)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反映政府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1.国内债务付息:反映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
2.国外债务付息:反映用于偿还国外债务利息的支出。 |
3.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反映用于国内债务发行、兑付、登记等费用的支出。 |
4.国外债务发行费用:反映用于国外债务发行、兑付、登记等费用的支出。 |
(十二)债务还本支出:反映政府债务还本支出。 |
1.国内债务还本:反映用于国内债务还本的支出。 |
2.国外债务还本:反映用于国外债务还本的支出。 |
(十三)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间和不同性质预算间的转移性支出。 |
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反映上下级政府间的转移性支出。 |
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反映援助方政府安排的由受援方政府统筹使用的各类援助、补偿、捐赠等资金支出。由援助方政府安排并管理的对其他地区各类援助、捐赠等资金支出以及各地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安排的对口援助西藏、新疆、青海藏区的资金,不在此科目反映。 |
3.债务转贷:反映上下级政府间的债务转贷支出。 |
4.调出资金:反映不同性质预算间的转移性支出。 |
(十四)预备费及预留:反映预备费及预留。 |
1.预备费:反映依法设置的预备费。 |
2.预留:政府预算专用。 |
(十五)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
1.赠与:反映对外国政府、国内外组织等提供的援助、捐赠以及交纳国际组织会费等方面的支出。 |
2.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反映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 |
3.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支出。 |
4.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
二、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体现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主要用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部门(单位)预算会计核算。 |
(一)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
1.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含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
2.津贴补贴:反映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地区附加津贴、岗位津贴,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 |
3.奖金: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奖金,包括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等。 |
4.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军队(含武警)人员的伙食费等。 |
5.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
7.职业年金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
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
9.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
10.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大病统筹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退役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地区,相关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
11.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
12.医疗费:反映未参加医疗保险单位的医疗经费和单位按规定为职工支出的其他医疗费用。 |
13.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工资福利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职工探亲旅费,困难职工生活补助,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报酬及社保缴费,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
1.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
2.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
3.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
4.手续费:反映单位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
5.水费:反映单位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
6.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
7.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
8.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
9.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
10.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
11.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
12.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
13.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
14.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
15.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
16.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
17.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
18.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公安、税务、海关等单位的被装购置支出。 |
19.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不含公务用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
20.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外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
21.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
22.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或安排的工会经费。 |
23.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
2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
25.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
26.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
2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费以及离休人员特需费、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等。 |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离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休人员的离休费、护理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
2.退休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以及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等补贴。 |
3.退职(役)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 |
4.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以及按规定开支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丧葬费。 |
5.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人犯的伙食费、药费等。 |
6.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困难群众、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 |
7.医疗费补助: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以及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
8.助学金:反映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按照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 |
9.奖励金:反映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
10.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反映对个人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
11.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等。 |
(四)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反映单位的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1.国内债务付息:反映用于偿还国内债务利息的支出。 |
2.国外债务付息:反映用于偿还国外债务利息的支出。 |
3.国内债务发行费用:反映用于国内债务发行、兑付、登记等费用的支出。 |
4.国外债务发行费用:反映用于国外债务发行、兑付、登记等费用的支出。 |
(五)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
1.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
2.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
3.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
4.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
5.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
6.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
7.物资储备:反映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质储备支出。 |
8.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
9.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
10.文物和陈列品购置:反映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支出。 |
11.无形资产购置: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
12.其他基本建设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不含对企业补助)。 |
(六)资本性支出:反映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
1.房屋建筑物购建:反映用于购买、自行建造办公用房、仓库、职工生活用房、教学科研用房、学生宿舍、食堂等建筑物(含附属设施,如电梯、通讯线路、水气管道等)的支出。 |
2.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
3.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
4.基础设施建设:反映用于农田设施、道路、铁路、桥梁、水坝和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
5.大型修缮:反映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允许资本化的各类设备、建筑物、公共基础设施等大型修缮的支出。 |
6.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用于信息网络和软件方面的支出。如服务器购置、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置的相关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
7.物资储备:反映为应付战争、自然灾害或意料不到的突发事件而提前购置的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军事用品、石油、医药、粮食等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支出。 |
8.土地补偿: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 |
9.安置补助: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安置补助费。 |
10.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
11.拆迁补偿:反映按规定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拆迁补偿费。 |
12.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
13.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反映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等)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 |
14.文物和陈列品购置:反映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支出。 |
15.无形资产购置: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
16.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 |
(七)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反映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 |
1.资本金注入:反映对企业注入资本金的支出,不包括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2.其他对企业补助:反映对企业的其他补助支出。 |
(八)对企业补助:反映政府对各类企业的补助支出。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
1.资本金注入:反映对企业注入资本金的支出,不包括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2.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反映设立或者参与政府投资基金的股权投资支出。 |
3.费用补贴:反映对企业的费用性补贴。 |
4.利息补贴:反映对企业的利息补贴。 |
5.其他对企业补助:反映对企业的其他补助支出。 |
(九)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以及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
1.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反映政府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
2.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反映中央政府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支出。 |
(十)其他支出:反映不能划分到上述经济科目的其他支出。 |
1.赠与:反映对外国政府、国内外组织等提供的援助、捐赠以及交纳国际组织会费等方面的支出。 |
2.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反映用于国家赔偿方面的支出。 |
3.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反映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支出。 |
4.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科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
两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对照表 |
|
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 |
科 目 名 称 |
科 目 名 称 |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工资奖金津补贴 |
基本工资 |
津贴补贴 |
|
奖金 |
|
社会保障缴费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职业年金缴费 |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
住房公积金 |
住房公积金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伙食补助费 |
医疗费 |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办公经费 |
办公费 |
印刷费 |
|
手续费 |
|
水费 |
|
电费 |
|
邮电费 |
|
取暖费 |
|
办公经费 |
物业管理费 |
差旅费 |
|
租赁费 |
|
工会经费 |
|
福利费 |
|
其他交通费用 |
|
税金及附加费用 |
|
会议费 |
会议费 |
培训费 |
培训费 |
专用材料购置费 |
专用材料费 |
被装购置费 |
|
专用燃料费 |
|
委托业务费 |
咨询费 |
劳务费 |
|
委托业务费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接待费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维修(护)费 |
维修(护)费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机关资本性支出(一) |
资本性支出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基础设施建设 |
基础设施建设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购置 |
土地征迁补偿和安置支出 |
土地补偿 |
安置补助 |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
|
拆迁补偿 |
|
设备购置 |
办公设备购置 |
专用设备购置 |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大型修缮 |
大型修缮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物资储备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无形资产购置 |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
机关资本性支出(二)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房屋建筑物购建 |
基础设施建设 |
基础设施建设 |
公务用车购置 |
公务用车购置 |
设备购置 |
办公设备购置 |
专用设备购置 |
|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
|
大型修缮 |
大型修缮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物资储备 |
其他资本性支出 |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
|
无形资产购置 |
|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
|
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 |
|
工资福利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其他对事业单位补助 |
|
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 |
|
资本性支出(一) |
资本性支出 |
资本性支出(二) |
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 |
对企业补助 |
对企业补助 |
费用补贴 |
费用补贴 |
利息补贴 |
利息补贴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其他对企业补助 |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 |
|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一) |
资本金注入 |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
|
对企业资本性支出(二) |
对企业补助(基本建设)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抚恤金 |
生活补助 |
|
救济金 |
|
社会福利和救助 |
医疗费补助 |
奖励金 |
|
助学金 |
助学金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
离退休费 |
离休费 |
退休费 |
|
退职(役)费 |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 |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
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 |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
国内债务付息 |
国内债务付息 |
国外债务付息 |
国外债务付息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
债务还本支出 |
|
国内债务还本 |
|
国外债务还本 |
|
转移性支出 |
|
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
债务转贷 |
|
调出资金 |
|
预备费及预留 |
|
预备费 |
|
预留 |
|
其他支出 |
其他支出 |
赠与 |
赠与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
其他支出 |
其他支出 |
表8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五公”经费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预算数 |
|
“五公”经费 |
2169 |
|
其中:(一)因公出国(境)支出 |
7 |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 |
771 |
|
1.公务用车购置 |
||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771 |
|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
740 |
|
(四)会议费支出 |
289 |
|
(五)培训费支出 |
362 |
|
备注:市(县、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的“五公”经费是指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中安排的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
关于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五公”经费的说明
一、“五公”经费的构成
1.因公出国(境)经费指预算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会议费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场地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支出。
5.培训费指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培训费,包括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
二、2017年“五公”经费变动情况
1、2017年“五公”经费比上年增加1648万,主要原因:2016年只要求公开“三公”经费并且没有包含部门部分,因此增加数额比转交大。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增加7万元,主要是 出境洽谈业务需要;公务用车购置及行维护支出增加510万元,增长195.41%,主要是包含了部门预算单位车辆运行费及因车辆残旧维修费用增加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480万元,增长184.62%,主要是包含了部门预算单位公务接待费在内;今年新增会议费项目289万元、培训费项目362万元。
2、变动原因:一是因公出国(境)支出7万元;二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三是公务接待费740万元;四是会议费289万元;五是培训费362万元;(以上“五公”经费支出含部门预算单位支出)。
表9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新丰县 |
|||||||
一、返还性支出 |
0 |
|||||||
二、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 |
0 |
|||||||
三、专项转移支付 |
0 |
|||||||
备注:我县本级没有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支出,因此该表数据为0空表。 |
||||||||
表10 |
||||||||
2017年新丰县政府一般债务分地区余额及限额情况表 |
||||||||
单位:亿元 |
||||||||
地 区 |
2016年余额 |
2016年限额 |
||||||
新丰县 |
22,784.00 |
30,381.00 |
||||||
备注:1.县、区级公开本地区债务限额余额即可。 |
||||||||
表11 |
||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代编预算数 |
|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
彩票公益金收入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
污水处理费收入 |
||
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二、转移性收入 |
||
上级补助收入 |
||
上年结余收入 |
||
调入资金 |
||
备注:此表地级市公开表,县级不需要填列为空表。 |
||
表12 |
||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代编预算数 |
|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三)城乡社区支出 |
||
(四)农林水支出 |
||
(五)交通运输支出 |
||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八)其他支出 |
||
(九)债务付息支出 |
||
二、转移性支出 |
||
调出资金 |
||
三、债务还本支出 |
||
备注:此表地级市公开表,县级不需要填列为空表。 |
||
表13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收入总计 |
29,740 |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
24,310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 |
280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 |
600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 |
660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110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21,330 |
彩票公益金收入 |
150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
850 |
污水处理费收入 |
330 |
二、转移性收入 |
5,430 |
上级补助收入 |
860 |
上年结余收入 |
4,570 |
调入资金 |
0 |
备注: |
表14 |
||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市本级支出 |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市本级支出 |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三、城乡社区支出 |
||
市本级支出 |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四、农林水支出 |
||
市本级支出 |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五、交通运输支出 |
||
市本级支出 |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市本级支出 |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七、其他支出 |
||
市本级支出 |
||
对下级转移支付 |
||
八、调出资金 |
||
支出总计 |
||
1.市本级支出 |
||
2.对下级转移支付 |
||
3.调出资金 |
||
备注:此表地级市公开表,县级不需要填列为空表。 |
||
表15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合计 |
29,740 |
|
一、政府性基金支出 |
29,740 |
|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778 |
|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
748 |
|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0 |
|
(三)城乡社区支出 |
27,795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2,385 |
|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700 |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745 |
|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88 |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241 |
|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1,110 |
|
污水处理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426 |
|
(四)农林水支出 |
31 |
|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31 |
|
(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292 |
|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92 |
|
(八)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844 |
|
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25 |
|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
819 |
|
二、转移性支出 |
0 |
|
(一)调出资金 |
0 |
|
表16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新丰县 |
|||||||||||
备注:我县没有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的支出,该表数据为0空表。 |
||||||||||||
表17 |
||||||||||||
2017年新丰县政府专项债务分地区余额及限额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地 区 |
2016年余额 |
2016年限额 |
||||||||||
新丰县 |
4,970.00 |
5,304.00 |
||||||||||
备注:1.县、区级公开本地区债务限额余额即可。 |
||||||||||||
表18 |
||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
一、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一)利润收入 |
||
(二)股利、股息收入 |
||
(三)产权转让收入 |
||
(四)清算收入 |
||
(五)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
二、转移性收入 |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 |
||
本年收入合计 |
||
上年结转 |
||
收入总计 |
||
备注:此表地级市公开表,县级不需要填列为空表。 |
||
表19 |
||
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
(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
(三)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
||
(四)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
二、转移性支出 |
||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 |
||
(二)调出资金 |
||
本年支出合计 |
||
结转下年 |
||
支出总计 |
||
备注:此表地级市公开表,县级不需要填列为空表。 |
||
表20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一、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1,610 |
(一)利润收入 |
500 |
(二)股利、股息收入 |
1,110 |
二、转移性收入 |
0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 |
0 |
本年收入合计 |
1,610 |
上年结转 |
0 |
收入总计 |
1,610 |
表21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科目 |
预算数 |
|
一、市(县、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0 |
|
(一)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 |
0 |
|
(二)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 |
0 |
|
(三)国有企业政策性补贴 |
0 |
|
(四)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
0 |
|
二、转移性支出 |
1,610 |
|
调出资金 |
1,610 |
|
本年支出合计 |
1,610 |
|
结转下年 |
0 |
|
支出总计 |
1,610 |
|
表22 |
||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
||
单位:亿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 |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含投资收益) |
||
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 |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 |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 |
||
五、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 |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 |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 |
||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
财政补贴收入 |
||
利息收入 |
||
备注:此表地级市公开表,县级不需要填列为空表。 |
||
表23 |
||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亿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
||
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
其中: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
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
其中:失业保险待遇支出 |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
其中: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
||
五、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
其中:生育保险待遇支出 |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
其中: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
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
其中: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
备注:此表地级市公开表,县级不需要填列为空表。 |
||
表24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
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合计 |
64,093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30,083 |
|
财政补贴收入 |
33,463 |
|
利息收入 |
246 |
|
转移收入 |
301 |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18,032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11,900 |
|
财政补贴收入 |
5,817 |
|
利息收入(含投资收益) |
15 |
|
转移收入 |
300 |
|
二、失业保险基金收入 |
301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300 |
|
财政补贴收入 |
- |
|
利息收入 |
1 |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5,423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5,400 |
|
财政补贴收入 |
5 |
|
利息收入 |
17 |
|
转移收入 |
1 |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收入 |
350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350 |
|
财政补贴收入 |
- |
|
利息收入 |
- |
|
五、生育保险基金收入 |
210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210 |
|
财政补贴收入 |
- |
|
利息收入 |
- |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5,322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793 |
|
财政补贴收入 |
4,419 |
|
利息收入 |
110 |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10,680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2,370 |
|
财政补贴收入 |
8,300 |
|
利息收入 |
10 |
|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23,440 |
|
其中:保险费收入 |
8,760 |
|
财政补贴收入 |
14,580 |
|
利息收入 |
100 |
|
九、其他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
335 |
|
其中:财政补贴收入 |
330 |
|
利息收入 |
5 |
|
备注:县区级没有社保基金预算数据的,仍应公开空表,备注说明有关情况。 |
||
表25 |
||
2017年新丰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预算数 |
|
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合计 |
61,688 |
|
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49,509 |
|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8,000 |
|
1.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16,500 |
|
其中:(1)基本养老金 |
16,000 |
|
(2)医疗补助金 |
||
(3)丧葬抚恤补助 |
500 |
|
2.其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1,500 |
|
二、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300 |
|
1.失业保险待遇支出 |
155 |
|
其中:(1)失业保险金 |
110 |
|
(2)医疗保险费 |
45 |
|
(3)丧葬抚恤补助 |
||
(4)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 |
||
2.其他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
145 |
|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4,500 |
|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4,500 |
|
其中:(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
2,820 |
|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 |
1,680 |
|
2.其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
四、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350 |
|
1.工伤保险待遇支出 |
180 |
|
2.劳动能力鉴定支出 |
||
3.工伤预防费用支出 |
||
4.其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 |
170 |
|
五、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210 |
|
1.生育保险待遇支出 |
150 |
|
其中:(1)生育医疗费用支出 |
60 |
|
(2)生育津贴支出 |
90 |
|
2.其他生育保险基金支出 |
60 |
|
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4,348 |
|
1.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4,348 |
|
其中:(1)基础养老金支出 |
4,242 |
|
(2)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 |
100 |
|
(3)丧葬抚恤补助支出 |
6 |
|
2.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
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10,100 |
|
1.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9,000 |
|
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9,000 |
|
2.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
1,100 |
|
3.其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
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23,580 |
|
1.养老保险待遇支出 |
14,580 |
|
其中:基本养老金支出 |
14,580 |
|
2.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9,000 |
|
九、其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
300 |
|
1、其他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
300 |
|
备注:县区级没有社保基金预算数据的,仍应公开空表,备注说明有关情况。 |
||
预算公开相关说明 |
(一)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情况。 |
2017年收到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提前下达列入年初预算资金,比上年增加12,189万元,增长16%。其中: |
1.税收返还收入:2017年收到上级提前下达税收返还预算资金4,617万元,比上年增加2,629万元,增长132%, 主要是营改增,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 |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7年收到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资金70,818万元,比上年增加20,320万元,增长40%。其中: |
(1)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7,850万元,比上年减少1,786万元,下降6%。 |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0,803万元,比上年增加4,216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省缴励机制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 |
(3)结算补助资金1,308万元,比上年增加881万元,增长206%,主要是上级提前达资金增加。 |
(4)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资金1,288万元,比上年增加1,159万元,增长898%,主要是工商管理体制下放到县级增加经费。 |
(5)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补资金104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下降30%,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减少。 |
(6)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资金1,062万元。 |
(7)教育转移支付资金2,095万元。 |
(8)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转移支付资金2,072万元。 |
(9)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资金6,753万元。 |
(10)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297万元。 |
(11)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6,620万元,比上年减少205万元,下降3%,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资金减少。 |
(12) 固定数额补助资金7,561万元,比上年增加815万元,增长12%,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补助资金增加。 |
(13)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3,005万元。 |
3.专项转移支付: 2017年收到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资金14,961万元,比上年减少10,760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
(二)举借债务情况。 |
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数据未定。2018年政府债务年初余额为5.17亿元,其中:政府债券4.85亿元。按偿债来源分,一般债务4.56亿元,专项债务0.61亿元。 |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情况。2018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0亿元。其中建立项目支出预算绩效评价机制。一是以建设“基础信息库”为重点,夯实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础;二是以建设“项目库”为重点,统一规范项目预算管理;三是以完善单位定额体系为重点,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四是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为重点,加大综合预算改革力度;五是以协调促进政府采购、集中支付和事业单位改革等为重点,不断增强改革合力。:一般债券0亿元,专项债券0亿元;新增债券0亿元,置换债券0亿元(主要是债券发行数未定没有发生)。 |
3.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2018年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列入本年度预算安排。2018年预算安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0.145亿元。 |
(三)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五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
详见预算草案报表8说明。 |
(四)预算绩效工作推进情况。
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县对2016年度县级财政资金八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总计评价资金1897万元,并按照绩效工作方案,委托第三方对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开展绩效评价,进行了书面审查、现场答疑、实地核查的程序。通过评价考核项目资金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考核资金支出效率和综合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为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提供重要依据。2017年我县开展财政一体化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建设,将所有县级财政项目资金录入项目库并纳入绩效管理,使各预算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有了一定的认识。
为切实发挥绩效评价的作用,对预算编制各个环节中绩效评价的要求,进行了明确界定,并要求各部门单位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首先,各部门单位编制预算时,要对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经济、社会效益)、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等,进行充分考察和事前评审,并作为绩效评价和安排财政资金的主要依据。其次,对预算已确定的支出项目,要纳入日常财政和财务监控体系,加强对资金拨付、使用环节的监控。然后,对已完成的支出项目,部门要进行绩效考评,评价结果作为财政监督和今后安排支出的重要依据。最后,按照“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财政资金管理者和使用者的责任。强化专项资金后续跟踪管理和绩效监督,对资金低效使用、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以及发生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的,建议有关方面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
重点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改革
一是以建设“基础信息库”为重点,夯实基本支出预算编制基础;二是以建设“项目库”为重点,统一规范项目预算管理;三是以完善单位定额体系为重点,提高基本支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四是以强化非税收入管理为重点,加大综合预算改革力度;五是以协调促进政府采购、集中支付等为重点,不断增强改革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