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批准新丰县2018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9年8月1日新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新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林继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新丰县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和县审计局局长江继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 关于2018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新丰县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新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新丰县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2018年财政决算。
关于新丰县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的
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8月1日新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县政府: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的工作安排,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县财政局提交的《新丰县2018年财政决算情况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2018年,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紧扣“融珠先行,加快发展”核心任务,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各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完成了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年财政预算目标任务。
一、财政收支决算及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264,4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75.43%,比上年增收57,182万元,增长27.60%。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64,400万元,比上年增支57,182万元,增长27.60%。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3,15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6.46%,比上年增收15,327万元,增长55.08%。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3,156万元,比上年增支15,327万元,增长55.0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30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比上年减收1,856万元,下降58.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300万元,比上年减支1,856万元,下降58.81%。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61,06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55,175万元。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
2018年,市财政局下达我县债券资金30,051万元,已全部支出。其中新增债券27,000万元,置换债券1,821万元,再融资债券1230万元。我县政府债务偿还本金3,151万元,债务付息1,797万元。县政府债务限额99,205万元,债务余额77,264万元。
二、存在困难及问题
(一)四本预算基本完成了调整后的预算目标,但从预算执行的情况看,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基础依然薄弱,收入总量依然较小;二是融资政策收紧,投融资形势严峻;三是土地储备工作总体基础差。
(二)政府债务存在风险,虽然目前我县初步测算的债务风险指标不高,但随着债务规模的不断膨胀,我县由于自身财源能力有限,偿债能力很难跟得上债务规模的快速增长,加上融资能力不足,后续项目资金需求难以保障。
三、几点建议
(一)狠抓收支预算执行,增强保障能力。继续强化财政收入征管,着力提升收入质量:加强资源税监管工作,减少税收外流情况;强化国有资产处置收益收缴,切实做好国有资产摸底工作;做好涉土文章,重点强化土地收储、出让工作,促进各项税种增收。强化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抓好民生政策落实,确保民生实事顺利实施。
(二)夯实部门预决算基础,促进管理规范。进一步督促部门加大往来账款、国有资产等清理力度,合理使用盘活存量资金,收回预算的存量资金应安排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严格执行《预算法》,年度结转结余资金规模、调整使用情况要依法向县人大报告。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不能随意增加项目。
(三)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支出绩效。健全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执行预算法关于专项转移支付下达时限的规定。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确保资金到位后及时启动实施。建立预算执行中期评估,控制新增结转结余,9月底仍未启动实施的专项资金应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强化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的指引和约束,加大对重大财政政策落实情况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的监督力度。
(四)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化解债务风险。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严格控制地方债务的增长,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防范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对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情况的动态监控,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加快融资模式调整,做到举债依规范、偿债有保障,在政策法规框架下,减少和分散政府举债压力。
新丰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财政经济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