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禁炮工作、保障我县广大民众的公共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消除火灾隐患,县住建局起草了《关于扩大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请示(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请示(征求意见稿)》。根据有关规定,现征求社会公众对《请示(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18年11月14日至2018年11月24日。
二、修改意见反馈
请将修改意见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县住建局,请注明提出修改意见者工作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红英,0751-2252453。
邮 箱:zabcd@126.com。
地 址:韶关市新丰县建设路5号,511100。
附件:《关于扩大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请示(征求意见稿)》.doc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