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明确审批流程,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粤财采购〔2020〕18号)、《韶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韶府规〔2022〕1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本县实际,我局拟定《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依照有关程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期限
从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7月24日,为期7个工作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件。收件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公园内6号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511100。
(二)电子邮件。收件邮箱:xinfengfagai@163.com
(三)咨询电话:0751-2265628
三、意见材料要求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邮件等形式,对上述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意见或建议反馈函请在信封或者电子邮件标题注明《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附件:
附件1: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docx
新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