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新丰县广场公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公告
为了加强广场公园的管理,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我局草拟了《新丰县广场公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内容,现将《新丰县广场公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在 网全文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具体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3年10月11日至10月24日。
二、反馈意见的方式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送至: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综合执法大队;地址:新丰县丰城大道东37号(新丰县公安局对面)。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zjzhifa@163.com。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