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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新丰县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的公告
来源:本网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23-06-28 23:32:45   查看次数:-   字体: 默认   

  根据国家《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制定和调整污水处理费收取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19号)、《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4〕151号)、《关于调整我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发改价格[2017]16号)及有关配套政策等相关规定,我局牵头制定了《新丰县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

  为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群众和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粤府令第288号)要求,现就《新丰县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相关经营主体、企事业单位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征求意见时间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7月30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内,可通过现场、拨打电话号码或将《征求意见反馈表》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反馈,超过规定时限反馈意见无效。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1-6921015;

  单位邮箱:xfczjsg@163.com;

  联系地址:新丰县丰城街道金园路132号行政服务中心6楼(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村镇建设股)。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相关经营主体、企事业单位积极反馈意见,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新丰镇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

    新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