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代建局关于对《新丰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众意见反馈情况的公告
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21日,我局在新丰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新丰县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2022〕12号、《韶关市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韶府规审〔2019〕18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规范非经营性项目投资、质量、安全和工期,项目竣工验收后交付业主等制度,确保管理有序,创建有效的管理体系。
特此公告
新丰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