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新丰县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做好市政消火栓规划、建设、维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8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新丰县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提高立法质量,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社会各界人士在9月29日前对该草案送审稿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邮件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发送到sgxfxfdd@163.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广东省韶关市新丰县丰城街道丰城大道东240号,邮编511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
特此公告
新丰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