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涉及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放管服”改革,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二级市场交易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局拟订了《关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涉及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贴近民意,现将该意见挂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1年6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新丰县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2280619;传真:0751-2281115;电子邮箱:xfgtydg@126.com。
附件:关于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涉及有关问题的若干意见.doc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