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丰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引导乡村建设合法有序开展,推动美丽乡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庄建设规划工作的通知》(建村〔2018〕89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意见》(建村〔2014〕21号)、《韶关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韶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丰县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贴近民意,现将该实施办法挂网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
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应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新丰县自然资源局通过邮件形式提出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提出的,视为无效意见。
电子邮箱:xfkjghg@163.com
新丰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