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社区康园中心网络建设,让更多残疾人享受到托养(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等公共服务,建立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根据市残联关于印发《韶关市2018年社区康园中心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需要配备与其服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现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岗位及名额
(一)岗位:梅坑镇社区康园中心管理员。
(二)名额:共2人
二、聘任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新丰县户籍人。
2、文化程度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3、35周岁(即1984年3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社会奉献精神。
5、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具备社区康园中心管理人员岗位所必需的技能。
7、严格履行社区康园中心岗位管理职责和相关的管理条例。
(二)下列情形人员不得聘任。
1、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梅坑镇组织办;咨询电话:2383222。
3、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至8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需提交材料:①《新丰县梅坑镇社区康园中心管理员聘任报名表》(报名现场领取);②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荣誉证书及其他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留下);③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3、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聘任方式
1、聘任由梅坑镇组织,采取面试+考察方式进行。
2、聘任面试题目由梅坑镇制定,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根据面试成绩+考察情况,由高分至低分按聘任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4、计分办法:采用面试得分+考察情况。
5、面试办法:采用7人以上的奇数组成面试人员,采取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相加的总分的平均分。面试答题时间每人不得超过10分钟。
五、体检
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确因体检发现身体不适合从事该岗位要求的,按总分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六、公示
经考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任人员,拟聘任人员名单公示5天。
七、聘用
经考试、体检、公示合格后,由镇按照聘任名额予以聘用,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合同,聘任周期为一年,月工作补贴为3500元(此岗位属“政府购买服务”性质,含为其购买“五险”等劳动保障)。聘用后在岗期间必须接受岗位考核,并接受党委政府的其他工作安排。聘任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另行续聘或终止聘任。
八、本方案由梅坑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梅坑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