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磜镇党委、政府设下列8 个内设机构和综合行政执法队: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编制镇财政预决算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理和监督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负责组织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及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等工作,承担代表履职学习、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本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协调人民武装有关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党员发展管理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班子换届选举,负责党代表的选举、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人才服务等工作。联系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有关工作。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等有关工作,协助镇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指导村(居)务监督机构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拟订辖区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负责 、营商环境优化和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以及经济统计等工作。负责协助辖区重大的经济建设、发展改革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指导本镇商会(协会)开展工作。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统筹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承担上级下放公共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权责清单、政务服务平台和党群服务平台管理协调等相关工作。负责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监督考核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工作。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负责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协助开展城乡规划执行和建设管理的实施工作。协助开展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保护和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生态环境保护、饮用水源的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协助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辖区环境监察和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控制、应急处置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组织建设。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强化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物业项目的监督管理。
(六)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反映社情民意,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负责网格化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审核管理以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承担农村经营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负责林权争议调处有关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旱、防灾救灾、消防管理、森林防灭火、防疫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承担突发紧急事件的指挥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居)开展应急管理相关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按权限开展相关领域执法和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及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上级下放执法事项的承接工作。负责宣传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执法人员及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培训工作。负责墟镇综合管理,镇容镇貌整治维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