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38号)《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77号)要求,经我局公开遴选和组织对参与遴选主体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拟确定由新丰县供销丰禾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新丰县力拓农产品专业合作社、新丰县丰农高山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3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新丰县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
现将遴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30日至8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新丰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联系电话:0751-2295702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