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梅坑镇2023年脱贫户参与走地鸡“代养代销”项目收益公示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梅坑镇就2023年度脱贫户参与参与了走地鸡代养代销项目拟予以公示。公示期内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镇相关部门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7月8日至2024年7月12日。
监督电话:梅坑镇乡村振兴办 0751-2382625。
梅坑镇2023年脱贫户走地鸡代养代销项目收益拟公示名单.xlsx
梅坑镇2023年脱贫户参与走地鸡代养代销项目收益分配方案.doc
新丰县梅坑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