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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回龙镇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前信息公示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9 09:13:36   字体: 默认   

  新丰县回龙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前信息公示(2024-06-18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审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提出,我单位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我单位将依法核发登记证。

  受理单位:新丰县回龙镇人民政府,地址:新丰县回龙镇回龙街,邮编:511190,联系电话:0751-2299813。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公示名单

序号

小作坊名称

生产地址

负责人

食品种类

1

新丰县回龙镇福兴酒厂

新丰县回龙镇正子村******正子小学

余*福

白酒(半固态发酵法)

  新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