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设立韶关市飞鱼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新丰县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和要求,经县教育局和县文广旅体局材料审查及实地勘察,韶关市飞鱼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3家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符合设立条件。现对申请机构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新丰县教育局安监股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6月18日
联系地址:新丰县金园路41号
联系电话:0751-2262268
附件:拟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新丰县教育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