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会,各县(市、区)工信局、园区管委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粤工信技改函〔2024〕4 号)要求(以下简称《省入库通知》),现就组织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支持在韶关市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在韶关市内登记注册且在韶关市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加工贸易制造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对应办理节能审查而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获通过、或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的项目不予支持,项目申报至公示期满期间,经查询发现环保信用评价为“环保不良企业”“信用中国(广东)”网站(https://credit.gd.gov.cn)受惩戒黑名单企业不予支持。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推动工业企业扩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促进技术进步和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实体经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支持方式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主要采取设备奖励和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同一技术改造项目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方式进行申报,获得技改金融政策支持且符合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条件的,可同时申报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设备奖励方式。具体申报要求参照《省入库通知》执行。
(一)设备奖励方式:根据《省入库通知》中“结合本地区产业布局、发展方向,确定不超过1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要求,申报项目应属于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汽车产业集群、先进材料产业集群、现代轻工纺织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与健康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集群、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前沿新材料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集群、安全应急与环保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我局将组织对2023年4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遴选不超过40个设备奖励项目纳入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设备奖励入库项目不等同于最终省级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项目;鼓励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申报技改金融政策,未获得设备奖励的技术改造项目不影响其申报技改金融政策。不属于上述产业集群的企业可以单独申报市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相同。设备奖励入库项目申报材料还需包含以下材料:
1.项目库申请材料需包含企业2022年和2023年的完税证明,完税金额以所属期为准。
2.项目库申请材料所用年度审计报告应为2023年度。
3.申请奖励的设备应运行正常且产权明晰未发生法律纠纷。
4.若申报单位与设备交易方存在关联关系,需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说明,包括与关联方购置设备的原因、价格公允性等情况进行说明。
(二)技改金融政策(银行贷款贴息、保险增信补贴和融资租赁补贴方式):2023年4月1日(含)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完工且符合技改金融政策申报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无论项目是否申报设备奖励方式,均可选择技改金融政策中的一种支持方式进行申报,并按规定纳入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在项目实施地按照通知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报告及项目申请表等相关材料,按照注释填写所属方向、所属行业、所属方式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送所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地工信部门联系人详见附件2)。项目申报通过纸质和网上同步进行,网上申报请登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数字工信平台在线提交项目申请资料,未在规定时间登录平台提交申请资料的项目不得纳入202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已获得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支持但未按规定完工验收的企业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设备奖励项目。
(二)及时报送推荐入库项目情况。各地推荐的申报项目须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将推荐函、推荐项目汇总表、项目完工评价材料和项目申报材料于4月29日前报送我局(纸质一式5份及电子版光盘)。
(三)其他要求。
1.韶关高新区管委会、华南装备园管委、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要认真对项目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节能审查、依法纳税及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等情况进行核实,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对项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符合性负责。
2.评审通过后的设备奖励入库项目,将同时入选2025年韶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中。
3.评审开始后,项目材料原则上不再进行修改补充。请严格按时间要求和材料要求上报,逾期或审核程序不完备均不予受理。
4.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地工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入选项目库的通知.zip
附件2:(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入库工作各县市区联系人信息表.wps
韶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