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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援助在行动
来源:本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08 09:47:36   字体: 默认   

  “公司倒闭了但是没给我交社保怎么办”“我丈夫打我,我想离婚要走什么程序?”......寻求法律帮助的场景,常在新丰县行政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咨询窗口发生,县法律援助处律师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为她们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

  法律咨询,纾困解忧。3月4日,一位妇女(潘某)来到窗口诉说自己的烦恼。潘某所工作的酒店日前已经倒闭,但是从业期间酒店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购买社保。县法律援助处律师理清诉求后,认为潘某在某酒店工作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建议其可以向某酒店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潘某听取建议后,便决心采取合法手段与酒店积极协商补偿事宜。

  优先服务,维权护益。“拒绝家暴,家暴不是家务事而是违法行为”。电视机里播放着《以案说法》新丰特色普法栏目,当事人阿玲通过离婚诉讼逃离家暴困境的故事发人深省,然而这是由新丰法律援助处办理的一起真实案件改编的。2017年的夏天,遭受长达三年家暴的阿玲在县妇联的调解、建议下,来到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希望通过诉讼方式离婚,县法律援助处迅速行动,优先指派承办律师,畅通妇女儿童依法维权“绿色通道”。承办律师与阿玲悉心交谈,了解到阿玲反复被家暴、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确认其离婚意向后,迅速准备诉讼材料,由承办律师代理参加离婚诉讼并在第二次起诉开庭后得到准许离婚的判决,耗费将近一年时间,最终让阿玲从暴力婚姻中解脱。

  近年来,县法律援助处将服务妇女儿童、维护合法权益的服务理念贯穿到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全过程,同时依托法律服务阵地广泛开展志愿宣传活动,夯实机制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

  3月4日,《拒绝家庭暴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三八”妇女节专题普法节目在新丰TV播出,融合新丰本土案例,县法律援助处邀请县妇联、县融媒体中心共同演绎家庭暴力的危害与救济方式,向观众讲解维护妇女权益相关法律,以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律知识宣传到妇女儿童身边。县法律援助处还设置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59个法律援助联络点,联合县妇联、县检察院等部门到乡镇、企业广泛开展送法活动,推动宣传服务零距离,将巾帼志愿风采深植群众心中。

  3月6日,新丰县司法局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以及县妇联联合签订《新丰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在法律援助、检察诉讼、司法审判、关爱服务等方面重点关注妇女儿童,破除妇女儿童保护领域壁垒,实现调解、司法等环节有效衔接,将各个保护点位串联成协同保护全链条,牢牢守护妇女儿童的美好未来。

  截至目前,新丰法律援助处为妇女儿童办理案件40宗,提供法律咨询197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优良率达100%,2024年“三八”维权周期间,还为妇女提供法律讲座、定点法律咨询等服务,让广大妇女过上一个充实、有意义的节日。

  作者:刘洁

  校对:曾燕明

  责编:黄茱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