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新丰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依法决策、普法质效提升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新丰打造“韶关融湾先行区、优先发展桥头堡”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强理论学习,法治思想引领风尚
一是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认真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组织开展党组会议18次、支部委员会13次、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2次,将政治理论学习成果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紧密融合,切实提升工作质效;二是推动领导干部学法走深走实。以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为抓手,通过“双周讲坛”、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推动领导干部持续深入学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发挥领导干部头雁效应,带头参加普法考试,全局国家工作人员线上普法考试参考率和优秀率均达到100%以上。
二、严把法治关头,依法治县工作行稳致远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通过制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学习计划、举办2023年新丰县依法行政培训班、开展县政府常务会议(扩大)学法培训等,推动各单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依法行政全过程,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二是统筹推进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对标对表《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结合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我县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印发《2023年度法治新丰建设考核实施方案》,指导全县各单位切实做好法治韶关建设考评迎检工作。三是强化法治建设监督。将依法行政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全县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落实法治建设督导工作机制,牵头开展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导,督促有关单位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补足短板弱项,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提质增效。
三、强化依法决策,合法性审查稳中提质
以合法性审查作为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着力驱动新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政府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查有效强化。实行全过程跟踪、全领域参与、全环节把关,护航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推动政府资本和资源高效运营。2023年至今,对政府法律事务进行合法性审查357件,涉及重大事项的文书审查、调解及合作项目协议累计98件。持续提高政府公信力,更稳更好地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实效有效提升。我县严格实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目录化管理,着力把好程序关和法律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2023年至今,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10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7件,备案4件,为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三是基层依法决策机制有效完善。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当好基层治理“参谋”,有效推动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建立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机制。今年我县39名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为159个村(社区)开展了村规民约的清理、修订、完善工作,为(村)社区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制度等290件,推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在法治轨道上助力乡村振兴。
四、规范行政执法,营商环境优化升级
积极履行“一统筹四统一”职责,坚持实行“三种模式”提素养,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实落地。一是有序统筹部署,及时协调行政执法权限下放清单,积极推进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等新型方式,编制《新丰县包容审慎监管减免责清单(第二批)》,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非现场监执法,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二是有力指导协调。健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导师制,着力解决职权下放工作衔接问题,印发《2023年新丰县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新丰县2023年度行政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推动常态化培训机制,邀请专业人员开展培训会议10余场,镇(街执法人员)执法水平明显提升;与县检察院、县公安局联合印发《新丰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通过加强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线索移送等方式,实现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和政府层级监督有效衔接。三是有效督促落实。强化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检司协作、执法行为动态监测、重大问题调查督办等机制,开展2022年下半年2023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季度通报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的推广使用情况,推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今年以来,各镇街累计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221宗,开展行政检查1606件/次。
五、践行司法为民,复议应诉效能显著
一是践行复议为民,提升行政复议质效。开展“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依托行政复议庭,积极推进“行政复议+调解”“行政复议+听证”“行政复议+现场调查”新型工作模式,将行政争议化解端口前移,代表县政府接收行政复议材料47宗,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4宗,审结39宗,推动行政争议依法有效化解。二是完善制度保障,落实行政应诉要求。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案件败诉约谈机制、复议应诉通报制度,印发《新丰县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应诉工作,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全县提起一审行政诉讼案件24宗,已审结21宗,胜诉16宗,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优化法治环境的效能。
六、全面延伸触角,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在全市率先推出“法院+公证”联动便民新机制,推动公证与法院业务深度融合,开拓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渠道。推广“公证上门”“法援市域通办”等便民措施,实现各项法律服务业务一站式办理,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稳步提升。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53件,法律援助案件总数270宗。二是大力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强化督促考核协调,推行群众下单、村(社区)委员会派单、法律顾问接单“三单”工作机制,为群众精准提供优质服务,助力法治乡村建设,推动“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落地落实,2023年法律顾问服务人数2813余人次,提供法律服务2585件,其中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779次,开展法治宣传651次,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的工作亮点成效被韶关政法、广东省司法厅第15期简报以及法治日报宣传报道。三是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不断延伸。我局持续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调解工作格局,运用“庭所共建”机制凝聚合力实现诉源治理,形成矛盾纠纷化解“一站式”全链条工作闭环。创建我县首个个人调解工作室--陈继棉个人调解工作室,被南方+、韶关普法等媒体平台宣传报道。2023年,各调解组织接受各类矛盾纠纷1713起,调解成功1702起,调解成功率99%;排查纠纷87件,预防纠纷52件,涉及当事人5239人左右,协议涉及金额1158.83万元左右,至今为止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七、推进全民守法,法治宣传亮点纷呈
一是打造普法新阵地。联合全县各单位建立“说法”素材库,推出以民法典为主题的系列普法栏目《以案说法》,融合新丰本土文化,塑造普法卡通形象“丰丰”,创作《打好反邪教预防针,牢记三不一要新指南》动漫微视频,打造特色普法宣传品牌。二是创新趣味普法新形式。开展线上有奖竞答、线下法治文化节活动大型文艺表演、“普法集市+趣味普法游戏”、“徒步+闯关”及“12· 4”宪法宣传周等普法活动51场,播出“法护青春·声入人心”校园广播栏目100多期,覆盖全县师生2万余人,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三是挖掘全域普法潜能。开展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通过实地督察、网络评议等方式检验受评议单位的落实情况,动员全县普法力量,共同构建齐抓共管的普法大格局。四是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持续开展全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推动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我县黄磜镇营盘村、马头镇乌石岗村、回龙镇井塘村成功创建2023年度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
2023年,新丰县司法局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但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仍有些不足: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有待提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不够、形式单一,部分人员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现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行政执法有待进一步规范,部分单位对内部法制机构的建设不够重视,部分行政机关重实体轻程序、重处理结果轻说明理由、重效率轻权利保护的现象仍然存在,依法收集和运用证据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2024年,新丰县司法局将持续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工程”,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坚决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与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依法治县指挥棒作用,实施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二是强化行政复议应诉效能,更好服务新丰高质量发展。加强府院联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推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规范化、常态化开展,推动行政复议应诉穿透式监督,落实败诉行政案件分析报告制度、行政应诉工作年度通报、约谈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不断优化事前、事中、事后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抓好2021-2025年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全面开展“法律七进”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治精神;持续推动全国、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持续开展“法律明白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养工作,为法治乡村建设提供指导规划,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四是创新优化服务体制,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村居顾问律师的督导和检查评估工作,完善激励机制,提高顾问责任意识,发挥专业优势,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动能;进一步挖掘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改革创新做法经验,全面落实“法律援助案件监管”“法院+公证”等机制,推广“公证上门”“法援上门”等便民服务措施,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五是聚焦“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抓好营商环境与法治乡村建设。发挥合法性审查积极作用,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创建全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发挥标杆效应,带动全县乡村建设民主化、法治化、现代化,持续落实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维护乡村和谐安定,服务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