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总工会下发《关于发布广东第二批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择优确定2023年度广东省服务职工综合体试点单位10 家,幸福企业试点单位30 家。新丰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榜上有名。
据悉,新丰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位于丰城街道花果山,自2021年2月迁入现址后,不断完善设施设备,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规范办事流程,想方设法为职工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打通服务职工群众“最后一公里”,2021年12月被省总工会评为“广东省职工服务中心示范点”。
近年来,新丰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积极构建帮扶、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服务工作体系,全心全意服务基层、竭诚服务职工群众。2023年开展春节送温暖活动慰问400多名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39.44万元;开展夏日“送清凉”活动,发放防暑降温物资价值10万元,惠及20多家单位3000多人;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发放助学金15.6万元,助力39名寒门学子圆梦大学;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温暖服务季”活动,走访慰问外卖小哥、快递员、货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400多人,积极开展送思想文化、送温暖慰问、送维权服务、送帮扶救助、送社会关爱等活动,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贴心人”“暖心人”“知心人”。职工服务中心还进一步完善职工生活品质试点建设标准,以点带面,以试促建,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让职工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受到广大职工群众好评。
新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陈小同表示:提升职工生活品质试点,是省总工会落实全国总工会工作部署,因地制宜,着力打造一批服务职工创新模式,建成一批示范性好、辐射功能强的服务型、枢纽型、高质量服务职工综合体和职工生活幸福、环境良好的企业样板。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作为“省级服务职工综合体试点单位”之一,今后将继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助力新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