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政府为我们的事情奔波,要是没有你们居中调解,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们心服口服了,这件事就此翻篇了!”
在各方的见证之下,黄某甲和黄某乙握手言和,一同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至此,这一持续近十二年的土地纠纷信访积案圆满解决,梅坑司法所作为全程参与矛盾调解的部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职能作用,为该起案件的顺利调处保驾护航。
土地置换起纷争 同族兄弟成反目
黄某甲和黄某乙均为梅坑镇某村村民,两人既是邻居也是同族兄弟。2012年,黄某甲因个人建房曾向黄某乙进行土地置换,其间又多次进行调换,但并未留下证据,导致房屋建成后土地权属分辨不清,双方各执一词,都不愿作出让步,两人每次见面,常发生争吵,还发生了多次肢体冲突。镇、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也曾对该起矛盾进行调解,但都因证据不足无法确定事实而调解失败。黄某甲见个人诉求无法解决,便开始走上信访的道路,频繁到上级信访单位申请监督,进行控告,此案逐步成为长期困扰省市县政法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秉持公正联合调解 用心用情释法说理
为解决这一信访时间最长、缠访闹访次数最多、化解难度最大的案件,梅坑司法所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到黄某甲土地纠纷案调处工作中,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交流,了解事情的原委与双方的诉求。在双方当事人的现场确认下,对双方用来置换的土地进行了详细测量,并拍摄现场照片、制作测量图纸作为证据材料。
接下来便是反复的沟通、疏导和磋商。“表面争的是地,实际上争的是一口气”,因双方积怨已久,在调解过程中常常一言不合就不欢而散,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停滞。针对这一情况,司法所工作人员采用了“背对背”调解法,将当事人分开进行单独沟通,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意愿,从侵占权益、土地现状、协商解决措施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耐心疏导,一步步使双方当事人的态度从激烈抵触转变为了同意面对面沟通。
终于,12月15日,在司法所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对各自土地权属进行了确认和平等置换登记,双方握手言和并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持续十二年的土地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解决。
下一步,梅坑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能动履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优势,通过“庭所共建”“多元预防调处”等举措,进一步提高多元解纷效能,在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贡献新时期司法行政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