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2023年以来,新丰县总工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章制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各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新丰县总工会对2023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做的各项工作进行归纳和分析,查找不足,分析原因,并提出了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新丰县总工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51-2252345)。
(一)公开情况概述。新丰县总工会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工会系统的政务信息,内容涵盖困难职工帮扶、职工素质提升、劳动竞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多个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切实推进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努力发挥工会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据统计,2023年新丰县总工会通过韶关市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主动公开,其中发布机构职能信息2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51条、业务工作信息11条、统计信息2条、其他信息3条、办事指南公开信息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共计66条。全年,县总工会共接到0条网站提交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1)积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栏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为方便公众及时了解信息,总工会以门户网站为载体,明确专人负责网站信息更新工作,及时主动的发布信息,使公众能够通过网络查阅了解工会的各项工作开展等相关信息。
(3)健全机构、措施到位。明确分管领导,建立网站信息维护责任制。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信息资源的组织和更新工作,确保信息的全面、及时、实用、安全。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在政府网站上暂未收到来自公民的依申请公开数据。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总工会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复印、邮寄等费用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县总工会属于群团组织,无执法权,无此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县总工会通过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都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改进。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在过去的一年,尽管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县总工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比较大的进步,但是与《条例》规定,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仍然还有一定的距离。存在主要问题有:
1.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有少数部室还没有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认为公开政府信息可能会增加日常工作难度,不愿意公开、不及时公开或者公开不全面。
2.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网站内容还需进一步充实。尽可能及时将工会系统开展活动方案、过程、结果按法定程序尽快公开。
3.工作不够仔细。发布信息存在错别字和错用标点符号。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为了进一步做好县总工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扩大公开范围,在不涉密的情况下,尽量满足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公开“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等工会品牌活动情况。
2.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公开工作上新台阶,继续发挥工会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3.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加强专业性强及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等文件配套解读材料编写工作,并探索相应的工作机制;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
4.进一步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
新丰县总工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