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韶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 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韶财农〔2023〕93号)精神,经镇(街)推荐、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拟确定以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培育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751-2295702。
序号 | 经营主体名称 | 培育方向 | 推荐地 | 扶持金额(万元) |
1 | 新丰县炜仁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 | 粮油类 | 新丰县马头镇 | 17.35 |
2 | 新丰县大席合家欢家庭农场 | “数字化”试点 | 新丰县马头镇 | 11.8 |
3 | 新丰县沙田镇丰景家庭农场 | 粮油类 | 新丰县沙田镇 | 11.8 |
4 | 新丰县点绿种养农场 | 粮油类 | 新丰县丰城 街道 | 11.8 |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