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根据《全市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清单》(韶农计〔2023〕1号)的通知要求,我县2023年实施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任务面积不少于3500亩。
为高质量完成新丰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任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新丰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我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请符合条件的相关服务组织按照《指南》要求,在11月30日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附件:1.新丰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申报指南
2.新丰县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新丰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