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论述摘编》。该书第三篇重点阐述“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本文摘录了部分精彩论述。
该书内容摘自习近平同志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期间的讲话、报告、谈话、指示、批示、贺信等八十多篇重要文献,分七个专题,共计二百五十九段论述。其中许多论述是第一次公开发表。该书第三篇重点阐述“按照系统工程的思路,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部分精彩论述如下:
一、国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空间载体。从大的方面统筹谋划、搞好顶层设计,首先要把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设计好。要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统筹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给自然留下更多修复空间,给农业留下更多良田,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2013年5月24日)
二、我们要认识到,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必须遵循自然规律,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很容易顾此失彼,最终造成生态的系统性破坏。由一个部门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对山水林田湖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2013年11月9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07页
三、山水林田湖是城市生命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随意侵占和破坏。这个道理,二千多年前我们的古人就认识到了。《管子》中说:“圣人之处国者,必于不倾之地,而择地形之肥饶者。乡山,左右经水若泽。”事实上,我们现在一些人与自然和谐、风景如画的美丽城市就是在这样的理念指导下逐步建成的。
——《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20日)
四、搞新农村建设要注意生态环境保护,注意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保留乡村风貌,不能照搬照抄城镇建设那一套,搞得城市不像城市、农村不像农村。我到海南去时,就对海南的同志说,青山绿水、碧海蓝天是海南最强的优势和最大的本钱,是一笔既买不来也借不到的宝贵财富,必须倍加珍爱、精心呵护。九百多年前,苏东坡被贬海南儋州时,就写下不少描绘海南风景的诗句,如“云散月明谁点缀,天容海色本澄清”、“飞泉泻万仞,舞鹤双低昂”、“丹荔破玉肤,黄柑溢芳津”,等等。我到湖南去时,也对湖南的同志说,湖南自然风光秀丽。毛泽东同志在《答友人》中写的“洞庭波涌连天雪,长岛人歌动地诗。我欲因之梦寥廓,芙蓉国里尽朝晖”的诗句,宋代文学家范仲淹在《岳阳楼记》中写的“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那都是美景啊!那次还去了湘西,我就想起了沈从文在《边城》、《萧萧》等作品中描写的湘西风光。搞新农村建设,决不是要把这些乡情美景都弄没了,而是要让它们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所以我说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
——《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23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83页
五、新农村建设一定要走符合农村实际的路子,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充分体现农村特点,注意乡土味道,保留乡村风貌,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在云南考察工作时的讲话(2015年1月19日-21日),《人民日报》2015年1月22日
六、要让城市融入大自然,不要花大气力去劈山填海,很多山城、水城很有特色,完全可以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在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3年12月12日),《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03页
七、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我国古人说:“城,所以盛民也。”城市发展要把握好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的内在联系,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20日
八、要控制城市开发强度,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市建设运营模式。
——《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20日)
九、城市规划在城市发展中起着重要引领作用。北京城市规划要深入思考“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首都,怎样建设首都”这个问题,把握好战略定位、空间格局、要素配置,坚持城乡统筹,落实“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着力提升首都核心功能,做到服务保障能力同城市战略定位相适应,人口资源环境同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城市布局同城市战略定位相一致,不断朝着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的目标前进。总体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就具有法定效力,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在北京考察工作时的讲话(2017年2月23日、24日),《人民日报》2017年2月25日
十、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使城市内部的水系、绿地同城市外围河湖、森林、耕地形成完整的生态网络。要大力开展生态修复,让城市再现绿水青山。上世纪八十年代,德国、瑞士等国提出了“重新自然化”概念,将河流修复到接近自然的程度,很值得借鉴。要停止那些盲目改造自然的行为,不填埋河湖、湿地、水田,不用水泥裹死原生态河流,避免使城市变成一块密不透气的“水泥板”。
——《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5年12月20日)
十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保护优先,坚持自然恢复和人工恢复相结合。要从青海实际出发,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使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主体功能全面得到加强。要统筹推进生态工程、节能减排、环境整治、美丽城乡建设,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加强三江源和环青海湖地区生态保护,加强沙漠化防治、高寒草原建设,加强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建设,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综合治理,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坚决守住生态底线,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在青海省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节选)》(2016年8月24日)
十二、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要着力推进国土绿化,坚持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要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坚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坚持封山育林、人工造林并举。要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宜封则封、宜造则造,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要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搞好城市内绿化,使城市适宜绿化的地方都绿起来。搞好城市周边绿化,充分利用不适宜耕作的土地开展绿化造林;搞好城市群绿化,扩大城市之间的生态空间。要着力建设国家公园,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给子孙后代留下一些自然遗产。要整合设立国家公园,更好保护珍稀濒危动物。
——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1月26日),《人民日报》201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