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5日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为促进全社会充分认识土地国情国策、倍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在全社会营造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结合我县国土资源管理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主题,宣传国土资源国策、省情、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保发展保红线工程”、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取、基本农田保护、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等。
二、活动时间
第22个全国“土地日”主题宣传活动周从
三、宣传形式
1、悬挂宣传标语。在县城主要街道、镇国土资源所办公地点悬挂“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题宣传口号横幅;各镇村可悬挂相关宣传口号;
2、媒体宣传:在“6·
3、网络宣传:在县政府、县局网站发布“6·
4、短信宣传: 宣传日当天,利用县移动通讯平台向全县移动手机用户发送宣传短信;
5、现场宣传:
6、流动宣传:利用宣传车进行流动宣传到各镇(街)从
7、电视通知:从
8.组织收看电影《国土资源局长》。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将于6·25晚黄金时间播放电影《国土资源局长》。建议本系统干部职工收看,在6·25当天在县政府广场街头咨询时向广大市民宣传收看此电影;
9.联合县科协进行国土资源科普知识宣传。
四、要求
(一)局机关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积极配合开展好各项工作。
(二)各国土资源所要密切配合好开展此项宣传工作。并结合实际,按相关要求,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第2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活动,并于
附件: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附件: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人民群众: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坚守保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事关国家粮食安全。随着全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违法违规用地屡禁不止。这不仅践踏了法律的尊严,也扰乱了土地管理的正常秩序,严重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并经过批准,方可依批准用途使用土地。凡未申请并经批准的,均为违法违规使用土地,都要追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
未经批准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非法所得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拆除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以上行为凡是破坏基本农田的,一律从重处罚。
土地是全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严格履行土地管理制度,以实际行动保护和利用好每一寸土地,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家园,为我县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祝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合家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