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非法占地案
基本情况:当事人未经批准擅自 2009年 3月 22日 开始,征占丰城街道办松园村第九村民小组10.35亩集体土地,2009年9月中旬开始平整土地,12月底动工建设,兴建计生技术服务用房。
处理情况:新丰县国土资源局于 2011年 1月 7日 对该单位非法征占土地行为予以立案查处。作出行政处罚:没收在非法占用的 4888.69平方米 的土地上兴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以每平方米10元,共计4.89万元的罚款。